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部署整治重点民生领域广告乱象

时间:2025-05-16 20:24 来源:广告监管处

  为大力提振消费,优化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广告活动,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部署整治重点民生领域广告乱象。

  一、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依法整治在广告中假冒名医、神医或者冒用知名专家名义、形象推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神医”广告,以及假借传统中医理论、“伪科学”等虚构、夸大药品功效或者宣传药品外其他商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神药”广告。从严查处宣称保证治愈癌症、绝症等误导群众健康观念、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广告。

  二、普通食品广告。依法查处普通食品广告宣传具备保健功效或者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借助宣传食品原料的功效、功能明示或者暗示食品本身不具有的或者未经合法允许宣称的功效、功能等违法行为。着重清理压片糖果、糖茶饮料等网红食品广告宣传减肥等功效,或者无事实依据,违反相关标准规定宣称“零糖”“零卡”“无添加”“不含防腐剂”等。

  三、金融广告。重点关注面向低收入人群、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社会群体发布的贷款广告和其他推荐金融理财产品的广告,依法从严查处含有“免审核”“无担保”“零利率”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的金融违法广告。

  四、教育培训广告。依法查处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加大对公务员考试培训、军队文职考试培训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含有“保过”等内容,以及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的违法广告。

  五、近视防控类产品广告。依法查处混淆真性与假性近视表述,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的,伪造统计数据或者科学实验数据宣称近视防控效果的虚假违法广告。

  六、互联网广告。重点整治借助分享就医体验、育儿经验等变相发布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借助人工智能冒充专家、学者、明星、网红等公众人物或者打造“虚假人设”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

  整治工作与广告合规助企行动紧密结合,全面提升服务型执法能力,帮助广告活动经营主体准确理解、精准把握法规政策界限,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广告违法行为,为提振消费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