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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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公告通知
文   号:2023年第58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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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3-11-15 18:15:30.0
发布日期:2023-11-15 18:15:30.0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5期)

2023年第58号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20大类食品50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40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三门峡田晋易购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洛阳市闽鑫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孟州市艺新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无汽苏打饮料,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90CFU/mL、470CFU/mL、460CFU/mL、530CFU/mL、440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CFU/mL。

  2.洛阳聚和巴比伦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海蜇丝,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检出值为89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0mg/kg。

  3.郑州市郑东新区建刚大盘鸡米面馆使用的1批次碟,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4.长垣市五洲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姜,噻虫胺检出值为1.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5.安阳市北关区水晶农贸超市销售的标称宁波迎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黑松露流心月饼(其他类月饼),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00000CFU/g、100000CFU/g、110000CFU/g、49000CFU/g、53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6.安阳市北关区水晶农贸超市销售的标称宁波迎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奶黄流心月饼(其他类月饼),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2000CFU/g、90000CFU/g、56000CFU/g、72000CFU/g、7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7.长葛市金伟小盘鸡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1.3050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8.商丘市梁园区乐尔惠食品店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噻虫胺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

  9.漯河市源汇区纵横饭店使用的1批次碟,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0.济源市今日菜购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5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11.焦作市大地融元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旭日升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76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L。

  12.郑州市金水区旺小董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3.商丘市睢阳区连天红副食店销售的1批次大葱,噻虫嗪检出值为0.7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3mg/kg。

  14.汝州市聚好友小吃服务馆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649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5.鹤壁市淇滨区富记鱼行销售的1批次鲤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407µ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µg/kg。

  16.兰考恒大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德州慧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北京香肠,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3×105CFU/g、4.0×105CFU/g、1.7×102CFU/g、4.9×104CFU/g、4.7×105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济源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_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_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3_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_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