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集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核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3-10-09 11:26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核专家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依法、科学、公正、有序开展我省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重新审核发证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咨询指导作用,提升我省食盐定点批发许可审查的决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省市场监管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审核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与盐行业相关并熟悉了解盐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人员;

  (二)食品类科研化工单位、相关质量检测机构、省内高校食品化工专业专家及相关法律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态度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二)熟悉盐业法规政策、行业规范、发展动态,能够独立出具评估、评审意见。

  (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与盐业相关工作,组长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组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专业执业资格。

  (四)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报送材料

  《审核专家申请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用A4纸,以非活页方式装订。

  四、申请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和单位推荐方式,填写好《审核专家申请表》并经单位签字盖章后,于10月12日18:00前将《审核专家申请表》及前述其他报送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报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处邮箱,将对符合本次征集条件的专家进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测试。

  联系人:张威

  联系电话:0371-65569835

  邮箱:hnsjjspc@163.com

  附件:审核专家申请表

  


2023年10月8日

附件:审核专家申请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