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索引号:10370-01-2023-00055
主题分类:公告通知
文   号:2023年22号(通告)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3-04-24 16:08:52.0
发布日期:2023-04-24 16:08:52.0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3年22号


  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4月4日发布的《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饿了么物美(马家堡店)(经营者为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马家堡店)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南省开封市利丰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米(五香味),其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河南省开封市利丰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不合格花生米(五香味)共计24箱,规格型号(122g/袋×40袋)/箱,生产日期2022-09-21,已全部销售,违法所得1860元。

  河南省开封市利丰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1版)》,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非法所得金额1860元;2.罚款5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汴市监综执处罚〔2023〕7号。

  特此通告。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