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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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公告通知
文   号:2023年第21号(通告)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3-04-19 17:55:53.0
发布日期:2023-04-19 17:55:53.0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期)

2023年第21号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25大类食品40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济源市轵城乐鑫超市销售的标称新郑市龙湖镇汪洋花生加工坊生产的1批次五香味水煮花生,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60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5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84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2.郸城县安奇乐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3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3.许昌市东城区老闫砂锅豆面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4.许昌市东城区好媳妇擀面皮店使用的1批次砂锅,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50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5.郸城县佳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灭蝇胺检出值为0.7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6.汤阴县程文涛油条加工铺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2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

  7.三门峡市康乐超市(普通合伙)召公路店销售的标称河南花果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花果山柿子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2.76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3.5g/100mL。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郑州、洛阳、安阳、许昌、三门峡、周口、济源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3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_本次检验项目(2).doc

附件2_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4).doc

附件3_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3).xlsx

附件4_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