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45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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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公示
文   号:豫市监提案字〔2022〕2号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2-12-06 15:32:12.0
发布日期:2022-12-06 15:32:12.0

陈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双向融合促进科学施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做好市场主体的服务与监管工作,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激发发展动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大市场要求的重要实践。加强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的联系融合,将监管与服务、执法与保障、指导与推进有机结合,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您的“关于鼓励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双向融合促进科学施政的提案”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省市场监管局与市场主体联系交流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自成立以来,持续加强与各类市场主体的密切联系和深入交流。

  一是专职联系交流机构高效运转。省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设有“非公经济促进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处)”,直属事业单位有“省个体劳动者(个体私者)协会”和“省消费者协会”,三个机构直接指导、联系并服务于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实现全省各县市区全覆盖。去年以来,牵头省发改委等14个部门建立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小微企业信息互联共享机制、与工商银行等18家省级金融单位开启战略合作、考察推荐新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会员人选。指导全省市场监管所建立1890个非公党建指导站,13140个“小个专”党组织,管理市场主体内党员98497名,分区域建立100个标准化试点和100个示范点市场主体党建组织。举办“全省中小商户数字化工作一级培训班”、招聘会106场次、创业就业报告会67场次、推荐27家优秀民营企业参加第七届全国民营企业合作大会。完善信息交流平台,畅通与市场主体交流联系渠道,大力提升非公主体转型发展能力和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解决市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各种困难,仅2021年就为全省136.7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授信贷款12027亿元,为8.2万家企业提供餐饮产权、特种设备安全保险金2.4亿元。

  二是联系交流机制不断完善。省市场监管局不断完善与市场主体的联系交流机制。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与省内97家领军型、科技型重点企业建立对口帮扶分包制度,走访其它76家企业进行调研,切实掌握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现场进行指导帮扶。省局各业务处室,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反垄断处等处室,均与行业内重点市场主体建立联系制度,多次组织座谈会或进入企业调研,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困难,2021年省局机关处室进市场主体调研达600余次。对省企业服务办转交的、通过调研发现的、市场主体主动提出的各类问题和诉求,实行问题台账管理,坚持“点办理、批处理”,个性问题个性解决,重点问题一企一策,共性问题形成政策,问题解决率和企业满意率实现两个100%。

  三是干部专业能力素质持续提升。省市场监管局坚持将提高干部职工专业素质作为重要基础工程,每年统一研究部署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培训的内容、时间、预期目标;将年度学习成效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重要考核内容;省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完成2个课题的研究,并形成成果。为提升市场监督部门干部职工市场监管专业能力,省市场监管局严格加强人员入口关和使用关,2019年以来,在新招录的市场监管干部中,根据《公务员法》要求,报名人员必须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新录用人员近80%有在企业工作过的经历;在干部使用中,优先使用支援经济建设人员,2017批次8个驻村干部全部提拔使用,其中2人提拔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人提拔为正处级干部、4人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2019批次新选任的6名驻村队队员,1人提前提拔为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3人提前提拔为机关副处级干部,1人提前提拔为直属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

  二、省市场监管局与市场主体人才交流存在的现实困难

  一是政策法规不能突破。根据《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省公务人员管理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编制、数量、来源、管理均有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如:干部管理权限、逢进必考、定岗定位、严禁超编等。组织人员到企业调研、交流、座谈,市场监管部门可在法规制度规定范围内组织;人员招录、人才与外单位(含省级行政部门)交流均需省委组织部门、省公务员管理部门、省人社部门批准。

  二是纪律规定必须遵守。为营造新时代亲清政商关系,党和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公务人员队伍的管理,相继出台了“八项规定”、廉洁从政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系列规定和制度,严格控制领导干部调研、公务人员与市场主体人员的公务交往和私下往来,要求非必要、无批准不得到市场主体进行调研和交流。

  三是履职要求全面落实。为保证市场监管部门在进行市场监管活动中,尤其在执法过程中,杜绝人情监管执法、选择性监管执法等违规违纪情况,确保市场监管的公平公正,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监管、执法人员与市场主体交流联系批准的程序、开展的活动、人员的组成均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三、省市场监管局加强与市场主体联系交流的措施

  根据提案,为进一步加强与市场主体的联系交流,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的建设层次,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推进河南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持续发挥好职能机构的桥梁和服务职能。充分发挥“非公经济促进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处)”“省个体劳动者(个体私者)协会”职能,通过教育引导、加强队伍建设、创新途径、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党建工作在小个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市场主体和在小个专从业的党员的“两个覆盖”;提高协会会员参会、研讨、建言的积极性,及时向市场主体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提醒市场预警分析,依法依规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在发展存在的困难。同时,发挥特殊行业监管处室联系市场主体的职能优势,完善企业联系档案和联系帮扶机制,组织专业培训和座谈会,按规定深入一线进行调研,为企业发展作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与企业互动交流和对口帮扶机制。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对口帮扶省内97家领军型、科技型重点企业分包制度,完善互动交流机制,通过请进来观摩座谈、深入企业调研研讨、请专家对企业负责人培训指导,密切交流互动;结合市场监督部门领导分包的对口重点企业,研究政策和纪律规定,推进相关业务处室对相关重点、领军企业的分包,扩大市场监管部门对口联系和互动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完善省级监管部门的横向联系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纵向沟通,以“一网通办”“一个窗口办理”深化改革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深入推进涉企信息互联互享互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为政府及时施政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持续完善和加强社会力量对涉市场主体政策的制定执行,依法依规拓展听证、意见征求的深度和广度。畅通网络平台、信件、微信、电话专线等沟通交流渠道,及时进行政策解释、政策调整、问题处理,适时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完善市场监管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和人才选拔制度。在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专业能力学习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人员对市场主体运营、市场主体发展、市场主体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省市场主题建设和发展的政策供给、服务保障、监管执法能力。在规定的省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年度调研活动内容上,明确主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调研的内容、时间、频次、成果,将处室领导深入企业的频次、解决的问题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在人员招录中,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2年基层工作经验的要求,从入口关提高市场监管人员涉企知识和能力;在人员使用方面,坚持德能勤效廉的要求,将在支援社会经济建设、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解决市场主体困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作为优先选拔的条件。

  四是大力探索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联系交流的途径。在一月一次的面向市场监管部门干部职工开展的“市场监管大讲堂”授课时,加大聘请机构专家、企业人才的授课力度。在省市场监管部门年度组织的集中培训中,邀请市场主体人才参加培训,邀请机构专家、企业人才进行授课。组织“非公经济促进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处)”“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广泛开展针对性培训,扩大政策解读、市场发展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接受面。分层次分专业加大省市场监管部门与不同市场主体的座谈、研讨的频次,将一线调研与监管、执法结合起来,致力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干扰的同时,提高实地调研、与市场主体人才交流的效益。致力探索市场主体人才到省市场监管部门一线跟岗学习的方式,加强对市场监管相关工作、程序的了解,研讨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改进市场监管部门服务专业性和针对性。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