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信息化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豫市监竞磋-2022-02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信息化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2年11月15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专业工程咨询资质证书。”
变更为:供应商须具有为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的全方位专业信息化咨询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调研、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及答疑等)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自愿接受采购人的相应处理。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专业工程咨询资质证书。”
变更为:供应商须具有为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的全方位专业信息化咨询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调研、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及答疑等)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自愿接受采购人的相应处理。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项目业绩(20分) | 根据供应商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的类似项目案例进行评分: (1)市直、市级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信息化咨询、设计案例得1分,最高分4分; (2)省直、省级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信息化咨询、设计案例得2分,最高8分; (3)部委级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信息化咨询、设计案例得2分,最高8分; 注:每个案例不重复计分,每个案例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及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信息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变更为:
项目业绩(20分) | 根据供应商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的类似项目案例进行评分: (1)市直、市级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信息化咨询、设计案例得2分,最高分8分; (2)省直、省级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信息化咨询、设计案例得3分,最高12分; 注:每个案例不重复计分,每个案例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及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信息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项目组人员能力与经验(16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满足1个得2分,最高6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需至少1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满足1个得2分,最高4分; (3)项目组成员除满足(1)(2)外,每有1名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咨询师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提供近一年内个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
变更为:
项目组人员能力与经验(16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咨询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满足1个得2分,最高6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具有咨询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任意一证书,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8分(若一名成员具有多个证书,不重复加分)。 (3)项目组成员除满足(1)(2)外,项目组成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因郑州市疫情影响,依据相关防疫政策要求,本项目延期开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66022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79号
采购代理: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22102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