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水泥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10370-01-2022-00082
主题分类:公告通知
文   号:无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2-06-21 09:52:28.0
发布日期:2022-06-21 09:52:28.0

  

关于水泥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近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水泥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产品为水泥、消防产品、头盔、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等5种产品。对695家次企业生产销售的865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不涉及出口产品),检出102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10家,10家企业全部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水泥不合格率5.0%。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11个地市5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0批次水泥产品,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0%,较上次抽查上升5.0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7%、0.0%、5.0%。

关于水泥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图1 水泥近3年河南省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氯离子含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碱含量、水溶性铬(Ⅵ)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氯离子、强度等项目。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氯离子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为控制成本、大量出货,同时为确保水泥的粉磨及使用性能而加入一定量的助磨剂、激发剂,现在市场上的部分助磨剂、激发剂实际为氯盐类外加剂,极有可能导致水泥最终产品的氯离子含量不合格。

  (二)消防产品抽查不合格率16.6%。本次抽查为生产流通领域抽样,抽查了18个地市12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75批次消防产品,发现29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6.6%。本次抽查了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室内消火栓、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门、防火阀、消火栓箱、饰面型防火涂料等9类消防产品,其中,消火栓箱、消防水枪2类产品抽查不合格率较高,消火栓箱检验了20批次,发现20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0.0%;消防水枪检验了25批次,发现5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0.0%。

  本次抽查重点对消防产品的外观、材料、性能、结构等项目行了检验。其中,消火栓箱不合格项目涉及主要涉及材料、箱门、箱体刚度、标志等;消防水枪不合格项目涉及螺纹、密封性能等;消防水带不合格项目涉及附着强度;室内消火栓不合格项目涉及手轮直径项目等。经技术机构分析,消火栓箱不合格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在设计时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刚性材料上的圆孔尺寸、材料厚度、声响等相关参数进行验证;二是企业对原材料质量控制不到位,未对原材料中增塑剂等物质进行检测;三是未在产品外包装和产品上标注相关安全警示说明;四是产品安装不牢固或结构设计不合理,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后容易出现小零件、小球、磁性部件脱落或出现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等情况。

  (三)头盔产品抽查不合格率3.3%。本次抽查为流通领域抽样,抽查了18个地市23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消防头盔,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3%。本次抽查了摩托车成员头盔、运动头盔2类头盔产品,其中,摩托车成员头盔检验了15批次,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6.7%;运动头盔检验了15批次,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佩带装置、头盔视野、头盔护目镜、固定装置稳固性、头盔佩带装置强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项目。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在外壳材料中混入了回收材料,性能较硬质塑料差异明显。

  (四)车用乙醇汽油不合格发现率15.7%。本次抽查了18个地市296家企业销售的400批次车用乙醇汽油产品,发现6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7%,较上次抽查上升3.6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0.4%、12.1%、15.7%。

关于水泥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图2 车用乙醇汽油近3年河南省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辛烷值、胶质含量、硫含量、水分、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辛烷值、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苯含量及胶质含量。经技术机构分析,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加油站为追求经济利益,产品未添加乙醇直接按照乙醇汽油进行销售;二是部分加油站存在不同型号产品运输车辆混用情况,增大了产品不合格风险;三是未对加油站储罐进行有效清洗,未消除除残留的其它氧化物(如MTBE)的污染。

  (五)车用柴油抽查不合格率为3.0%。本次抽查了18个地市199家企业销售的200批次车用柴油产品,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0%,较上次抽查下降4.8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5.9%、7.8%、3.0%。

关于水泥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图3 车用柴油近3年河南省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硫含量、酸度、多环芳烃含量、总污染物含量、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密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闪点、冷滤点等。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加油站存在不同型号产品运输车辆混用情况,增大了产品不合格风险;二是部分加油站为追求经济利益,采购品质低的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其他添加剂或加入助剂过量。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及证后监管系统”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车用乙醇汽油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情况表

  


2022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 水泥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