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10370-01-2021-00256
主题分类:公告通知
文   号:无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1-11-09 15:24:47.0
发布日期:2021-11-09 15:24:47.0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告


  为促进全省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全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水平,根据2021年全省检验检测工作安排和行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大部分资质认定评审员资质到期换证的具体情况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于近期开展2021年资质认定评审员换证暨录用部分新评审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质认定评审员(原)资质到期参加考试人员

  2015年12月31日前(6年)注册为河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员,65周岁(1956年5月1日以后)以下均可报名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后经过考核,注册为河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

  现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评审员自愿报名参加。

  (一)报名方式

  登录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在线系统—资质认定(原)评审员报名系统(按照说明提交报名),经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准考证号。

  (二)考试方式

  采取线上(网络)考试的方式,全部客观题,当场出成绩。自己安排电脑参加考试,报名通过且已确定考试场次的评审员,凭“手机号码+准考证号”,在选定的考试场次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并进行网上考试。

  在线考试系统登录地址:https://psyexam.cnca.cn/exam/

  a/exam/examination/index

  注意事项:

  1.电脑需配置摄像头,省局将对参考人员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2.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在线考试系统。

  3.请提前通过在线考试系统的“模拟考试”调试电脑设备。

  4.考试开考20分钟后不再允许进入。

  (三)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

  考试时间:分两场考试,自愿选择参加其中一场。

  第一场:2021年12月15日上午9:00分-10:30分;

  第二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00分-10:30分。

  请及时关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同时省局利用微信、短信通知有关人员。

  二、新评审员考试人员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拟考试录用若干新的评审员。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59岁以下(1962年5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技术能力。机动车检测专业有相关专业技师以上职称(含技师)。注:同等水平的技术能力指: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3.熟悉相关产品或领域的专业和管理要求,包括法律法规要求、产品标准要求、计量管理、质量管理要求等。

  4.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

  5.鼓励省辖市有关专业人员报考。全省新评审员报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满额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

  登录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在线系统—资质认定(新增)评审员报名系统(按照说明提交报名),经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录用新评审员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省局统一出题,统一考试,统一判卷。根据德才表现,集体研究统一录取。

  (四)考试时间

  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

  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请及时关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同时省局利用微信、短信通知有关人员。

  三、考试内容

  2021年5月31日以前发布的与资质认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基本知识、有关标准、文件、评审员基本要求等。

  四、禁止报考人员

  有下列行为的禁止报考:

  1.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不能持续符合评审员条件的;

  3.违反评审员廉洁自律等行为准则的;

  4.评审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

  5.无故不参加资质认定部门委派的现场评审活动或安排的有关工作的;

  6.其他违规行为。

  五、要求

  1.通过网上报名,填写《河南省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表》。拟从事评审专业每人限报2项,主任评审员(组长)限报3项。专业报名请在具体专业细分项目上打钩,多报无效(主要是根据学习专业和现从事专业申报)。

  2.考试命题、改卷等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同时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3.新评审员对考试分数如有疑问,在省局统一组织下可以查阅自己的考卷一次,不能查阅别人的考卷。

  4.省局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组织培训,不指定教材。

  5.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6.参加考试人员要按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联系人:杨红振 李鹏

  电 话:0371—6556680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孟阳阳 13525372851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