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240609号提案的答复
郑家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对社区团购市场行为加强监管打造健康可持续发展互联网经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社区团购”相关情况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社区团购”作为新兴的电商模式因获客成本较低、商品价格较低、购买方式较灵活等优势在全国范围内悄然崛起并受到广泛关注,但随着社区团购的野蛮生长及各大互联网巨头的无序竞争,逐渐暴露出产品结构相似、售后问题严重、供应链短缺、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和省商务厅结合具体职能对我省社区团购情况进行了调研,掌握社区团购市场动态,针对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维护社区团购市场秩序。
(一)我省社区团购的分类。目前我省社区团购按照依托平台的不同,大体分为全国范围的社区团购平台及本土化的社区团购平台。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巨头如腾讯的“兴盛优选”、滴滴的“橙心优选”、美团的“美团优选”、阿里的“十荟团”、京东的“京东优选”、拼多多的“多多买菜”等社区团购平台在我省发展迅速。我省本地社区团购平台如“量子美食”“多米社区”“有知有味”等,因规模较小,开展业务较少,发展缓慢。
(二)我省社区团购对实体经济及消费者的影响。社区团购目前是线上预售,农贸市场、传统商户是线下即时挑选,场景和需求并不一样,社区团购与农贸市场、传统商户将呈现共生格局。一是社区团购对大中型超市以及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存在冲击。特别是农贸市场的反季节性瓜果类蔬菜、冻品食材、米面粮油调味品或者原来根本就没有经营的一些品类会被社区团购深度锁粉。二是由于定位不同、消费场景和购物体验不同、供应链的组建方式不同,社区团购对品牌连锁便利店影响尚不明显。三是虽然对非品牌连锁便利店存在影响,但其依托自身现有的供货渠道以及现成的店面仓储空间,“店主”摇身变为了“团长”,顾客前来提货的同时还能给超市引流,总体收入持平。四是对消费者来说影响不大,年轻人在社区团购平台上经常能买到价格优惠的产品,大多数中老年人还是喜欢逛菜市场和超市,可以挑挑拣拣,顺便休闲放松。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伴随社区团购的迅速发展而出现的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突出,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依法加强社区团购价格行为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规范社区团购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确保民生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九个不得”。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职责,从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对我省社区团购等网络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助推社区团购等新型电商模式规范健康发展。
(一)树立正确理念,坚持四个原则。在全系统树立坚持“四个管网”“一体化监管”的理念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管网,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执法于法有据。二是坚持协同管网,实现线上发现问题、线下进行治理、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系统上下、左右、内外的协调联动,共同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三是坚持信用管网,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违法违规者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以至“黑名单”,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四是坚持以网管网,把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好,把网络监管系统开发好,把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完善好,运用技术手段发挥好网络市场监管综合效能。
(二)坚持依法行政,促进网络市场规范发展。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网络市场中呈现的新形态,增强创新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依法监管,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2020年“双十一”期间,组织全省100家电子商务经营者代表召开全省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企业自律,倡导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开展走访调研,促进电商企业发展提质增速。同年12月25日,邀请省内本地“多米社区”“亮子美食”“有知有味”社区团购电商代表座谈调研,详细了解行业动态和企业运营情况以及面临的问题,听取在促进合规经营公平竞争健康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今年3月12日,我局召开落实电商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暨行政指导会,大型互联网平台河南区域负责人全部参加,通报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查办国内知名平台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案件办理情况。从网络交易、反垄断、价格监管等方面分别指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要求电商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部门的决定、通知、要求,切实做到合法合规守信经营。4月8日,召开全省规范平台企业竞争秩序行政指导会,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及我省出台的《河南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和《河南省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通报了2020年以来平台企业涉及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约谈各大社区团购平台河南区负责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监督社区团购平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19家参会企业签订《平台经济企业反垄断合规承诺书》。同时切实加强社区团购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社区团购价格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价格环境。
(三)加强监管执法,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我局于2020年4月制定印发了《河南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河南省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指引》,要求平台企业加强员工对上述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学习和培训,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推动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做好企业内部反垄断合规管理,及时制止并纠正不合规的经营行为,降低企业反垄断合规风险。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商务部“九不得”的有关要求,规范社区团购平台企业经营行为。2020年下半年,针对部分社区团购企业利用资金优势,大量开展价格补贴,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社会焦点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价格监测线索,先后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橙心优选)、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多买菜)、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优选)、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食享会)等五家社区团购企业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社区团购企业分别处以1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和商务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及时掌握相关社区团购行业动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做好行业自律,避免价格战、垄断经营等无序竞争。
(一)加强督导落实电商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座谈调研、约谈指导等方式,强化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商平台经营者及其他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维护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机制建设。配合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刑侦处罚实施办法》,完善价格应急监管规则。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究探索重要行业价格收费行为规则或执法指南。积极推进《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工作。根据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立法计划安排,积极开展《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配合立法机关尽快完成修订工作,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配套法规体系,为严格执法提供法制保障。积极筹划建立我省省级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沟通,建立协同监管、信息共享交换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广泛凝聚执法监管合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实现行刑衔接,增强威慑效果。
(三)加强网络市场相关领域监管。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监管力度,保持对不正当竞争、垄断、价格违法等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确保竞争秩序公平有序。强化互联网领域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加强对互联网平台收费问题的调查研究,纠正不合理收费。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协同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整治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全省市场监管和商务部门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协同监管、综合施策,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网络市场多元共治格局,共同维护平台经济良好秩序。
2021年6月7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65566300 15238065080
联 系 人:张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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