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
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豫市监党〔2021〕72号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贵单位《关于印发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函》(豫环督办函〔2021〕10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自觉把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严格的标准、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从严从实认真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整改工作
3月18日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交办会召开后,省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提出要求: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扛稳部门环保责任,从思想认识上进行整改;二是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的有关“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三是针对反馈的问题和给予的建议,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处室,落实整改责任;四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各种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发现就查,始终保持严打严查的态势;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综合运用督查、暗访、曝光、问责、考核、指导等手段,突显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的成效;六是以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燃煤散烧治理等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环保工作水平。
在实施整改工作中,省局主管领导、二级巡视员王船起同志多次召开有关处室负责人会议,具体安排部署、提出整改要求、听取情况汇报、督导检查整改工作,有力保障了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积极主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收集整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各地视察时、以及在有关会议上发表的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编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摘要)学习辅导资料》,供省局领导和相关处室学习。5月26日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在第12次党组(扩大)会议上,又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南省动员会精神,听取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汇报,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融会贯通,不断提升做好生态文明工作的政治自觉。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结合起来;同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做到学深悟透、知行合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知行合一,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在具体工作中。针对省市场监管局所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领域多、任务繁重、责任重大等实际情况,省局党组要求每一位省局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好“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对分管处室的相关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指导;各相关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方案措施,抓好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求坚决克服为难情绪、麻痹思想,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齐心协力,不折不扣地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到市场监管的具体业务工作之中,站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省市场监管局承担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三、进一步强化治理举措,更加扎实做好燃煤散烧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牵头组织。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充分发挥“省散烧办”牵头、组织、协调、推动的作用,统筹谋划全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指导各地散烧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治理措施。认真总结全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梳理薄弱环节和短板,结合进入“十四五”对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制定好燃煤散烧治理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三是强力推进散煤动态清零。积极主动联络有关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组织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严禁劣质散煤加工和行政区外劣质散煤流入;严厉查处违规经营散煤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散煤营销场所和网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运输散煤行为;强化动态监管,发现就查、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四是加强跟踪问效。继续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对督导暗访发现的工作失职、措施不力、敷衍推诿等现象和人员进行通报,对拒不整改的进行曝光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整体合力优势
一是健全领导、督导、暗访工作机制,持续保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高压态势。为加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省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省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以及对外汇报沟通、内部处室的协调衔接。组建联络员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处室日常工作总结、进展报告、问题查办、资料查询、政策释疑以及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业务指导等工作。建立省局领导分片负责工作机制,明确每个省局领导分包1-2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采取走访调研、考察督导、检查督办、巡察暗访等形式,分包负责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健全领导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了全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把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压力传导到基层。针对近年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成效全面评价和考核,省市场监管局修订了《河南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考核办法》,树立问题导向,细化、量化了考核细则。《考核办法》明确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透明考核程序、明确考核内容、公开考核结果,采取随机暗访、走访询问、交流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随机暗访为主)等考核形式,重点考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贯彻落实省散烧办有关散煤治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目标任务完成良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未能完成工作任务,考核得分较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进行约谈。
三是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加强省散烧办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联络和信息交流,加强部门沟通,形成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强大合力,促进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措施与责任落实,完善建立了河南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主要任务是:传达省委、省政府关于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讨论拟定全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总体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计划等。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省发改委、工信厅、公安厅、财政厅、生态保护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等相关单位在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严格履职尽责,扛稳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保责任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环保电价监管工作。针对“环保电价核算滞后”问题,已经按照要求履行法律程序。下一步,将强化与有关部门信息沟通的时效性,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和上级关于处理环保案件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严肃查处相关发电企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仍执行环保电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促进相关企业进一步提高环保生产意识、加强环保设施改造、增大环保设施投入,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是继续加强型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针对“型煤企业监管和型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型煤生产企业一律依法责令整改、限期改正,企业在整改复查合格前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对连续抽查不合格及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将不合格型煤产品生产企业列入重点抽查企业清单,加强跟踪抽查力度,加大抽查频次。将抽查结果及时通报省工信厅等相关部门和相关市、县政府,发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积极配合工信等部门督促型煤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验证等质量管理制度,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不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确保型煤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认真履行信用监管职责,依法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针对“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问题。去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双随机”抽查检查并公示抽查结果加油站63户。及时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商户信息推送给其他政府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行联合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施信用约束,限制其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令第684号)、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有关规定,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关于无证无照违法行为的查处均由“证”的许可部门负责,市场监管部门仅负责查处不涉及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无证无照黑加油站”应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查处。工作中,一旦牵头部门需要,省市场监管局一定积极配合,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查处不涉及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是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其市场秩序。针对“机动车机构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事项和比例,科学实施抽查检查,规范和优化监督检查流程,确保抽查效果。组织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要求、检验检测结果数据失实、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等行业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保持对机动车检验领域突出问题、突出风险的高压监管态势。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督促各机动车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工作,严格检验操作规程,严格检验项目,严格人员能力条件,严格客运货运车辆检验,认真开展检验质量安全排查,及时纠正问题。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建立健全行业退出机制。引导机动车检验机构通过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信息公示等方式,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行业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统筹推进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和深化市场监督、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各部门联动与配合,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形成机动车检验领域监管“一盘棋”格局。
六、加强督导督办,确保清单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及时转办问题。针对《反馈意见函》转办的《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现场检查问题清单》中的58个问题,以及《反馈意见函》中提及的个别地方燃煤散烧问题,我局于3月29日以省散烧办《关于交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通知》(省散烧办〔2021〕4号)转发各相关省辖市级散烧办,要求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责任,严肃做好问题的整改,严厉查处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是认真完成整改。问题涉及到的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三门峡市,以及济源示范区散烧办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迅速就交办的问题协调当地基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展开调查处理。期间,省市场监管局还派出专项工作督查组,对部分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督导督办。目前,58个问题均已调查处理整改完毕。
中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