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八个“严禁” 推进长江禁捕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时间:2020-08-26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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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南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响应、精心组织,结合河南实际,强化责任落实、狠抓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初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526人次,检查水产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98家次,检查农贸市场345个次、商场超市10479个次、餐饮单位24716个次、电商平台548个次,对57家餐饮店发出了整改店铺招牌的通知。
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必须长期抓、反复抓。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以八个“严禁”举措有效应对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等市场环节的监管工作。
一是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二是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三是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 四是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 五是严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是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 七是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 八是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