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22104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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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公示
文   号:豫市监提案字﹝2019﹞2号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0-01-13 15:21:29.0
发布日期:2020-01-13 15:21:29.0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1221040号提案的答复

 

何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校园周边文具店”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当前校园周边文具店存在的问题看的很准,分析很彻底,建议很到位。净化校园周边经营环境,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确实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规范校园周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这些年,全省市场监管(原工商)系统尽心尽力,扎实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整治校园周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些实效。

每年我们把整治校园周边经营秩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年初和年中,集中开展了两次校园周边商户经营秩序整治行动,并结合贯彻教育部、原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幼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181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好全国和省5月8日高考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等工作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于1月份下发了《关于在2018年春节期间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5月底下发了《关于开展查处校园周边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工商明电〔2018〕53号),就进一步做好校园周边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3662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商户371683户次,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986次,查处校园周边无照经营户2498户,吊销经营者营业执照25户,指导办理营业执照13300户,办理案件987起,罚没款185.4万元,查缴收扣文具店、玩具店各类违规物品8230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歌舞厅KTV241户。通过集中整治,有效打击了无照经营行为的嚣张气焰,震慑了不法分子,市场主体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无照经营现象明显减少,遵法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虚假宣传得到有效遏制。前不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市监函〔2019〕141号),并召开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对校园周边市场主体经营秩序、食品安全、培训机构、文具店和玩具店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虽然在整治校园周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方面我们连年开展整治活动,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广大人民群众的希望还有差距,对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工作还未做到位。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查处力度,继续深化整治行动,引导商户守法守规经营。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新组建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等单位,以后监管领域更加宽广,责任更加重大。统一好思想,按职能扎实工作,结合《全省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和全省高考安全会议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量化目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夯实各级监管责任,把校园周边经营商户特别是文具店、玩具店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执法到位、效果到位。

二是强化信用约束,注重协同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对取得营业执照而未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擅自开展经营的业主,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布,强化信息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突出信用监管作用,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注重协同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格监管执法。严格校园周边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文具店、玩具店、食杂店严格按照注册登记的法定程序和条件,从严审批。对发现销售假冒劣质的商品、食品经营商户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