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食药监〔2013〕50号
各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所:
现将《许昌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透明厨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3日
许昌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透明厨房”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创新食品安全社会管理,有效落实餐饮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促进餐饮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市餐饮经济健康发展,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透明厨房”活动方案》要求,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透明厨房”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加强和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手段,以“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主线,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餐饮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我市餐饮经济健康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设立“厨房开放日”。以走进“透明厨房”为主题开展“厨房开放日”活动。餐饮单位要邀请消费者或社会各界人士,在“厨房开放日”参观、评议餐饮单位厨房。具体的“厨房开放日”日期由餐饮单位自行确定或由具体监管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统一设立,日期与“参观须知”于店外同时公示。餐饮单位每年开放厨房的次数原则上不少于4次。消费者参观、评议厨房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出厨房。餐饮单位要认真记录消费者提出的改进厨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化建议要整改落实,并报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措施推动“厨房开放日”活动的开展,督促餐饮单位整改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A级单位、示范工程示范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大型以上及旅游景区餐饮单位要带头开展“厨房开放日”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鼓励 “明厨亮灶”。积极引导餐饮单位采用视频技术、使用透明玻璃、设置参观通道、参观窗口等多种形式,让餐饮单位的“后厨”成为消费者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使消费者可以直观地看到厨房的环境卫生状况和凉菜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个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的工作状况,真实地感知餐饮单位人员健康、洗涤消毒、索证索票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和把握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促进餐饮单位强化风险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三)实行“阳光公示”。餐饮单位要提前公示“厨房开放日”日期和注意事项,公示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整改落实情况。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透明厨房”活动作为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以适当形式公示各餐饮单位“透明厨房”活动的开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鼓励“透明厨房”活动开展较好的餐饮单位。对不接受消费者合理化建议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消费者举报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要认真核实、依法处理。对不设立“厨房开放日”的餐饮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市局将在“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定期公布各县(市、区)开展“透明厨房”活动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透明厨房”活动是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重要措施,是桥接餐饮安全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重要平台,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心系民生、重视民生的重要举措。市局成立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透明厨房”活动提供组织保障。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开展“透明厨房”活动,将其作为2013年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加以推进。要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基层组织和餐饮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借助当地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单位等活动平台,促进“透明厨房”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稳步推进“透明厨房”活动的开展。要结合当地餐饮业的发展现状,选择开放后厨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由易到难、有步骤、分层次逐步推进。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广泛动员各类餐饮单位迅速投入活动中去。要对活动中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加以整改,不断提高全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三)分段实施“透明”。
按照由易到难、有步骤、分层次推进原则,2013年我市将“透明厨房”活动分三个阶段逐步开展。
阶段 |
时间 |
餐饮单位 类型 |
“透明” 单位数 |
参评人群 |
第一阶段 |
6月底前 |
学校食堂、 大型酒店 |
各5-10家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社区协管员等 |
第二阶段 |
8月底前 |
中型餐饮单位 |
5-10家 |
逐步扩大范围,鼓励群众参与评议 |
第三阶段 |
10月底前 |
小型餐饮单位 |
5-10家 |
各县(市、区)开展“透明厨房”活动实施方案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市局;并于7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将阶段性工作报市局食品安全科。
(四)大力开展宣传。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透明厨房”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群众基础。一是广泛宣传“透明厨房”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通过“透明厨房”活动实现群众监督的权力;二要动员餐饮单位全面参与,注重从思想认识着手,引导餐饮单位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依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依法经营;三要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透明厨房”活动现场和成效,使“透明厨房”活动深入人心。
(五)适时监督检查。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开展“透明厨房”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序推进。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开展“透明厨房”活动、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请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魏都区分局、许昌市食品安全监督所于11底前报全年工作总结。市局将把“透明厨房”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3年度工作考评项目进行考核。
附件:
1、“厨房开放日”预约登记表
2、“厨房开放日”参观须知(样本)
3、顾客意见表
附件1:
“厨房开放日”预约登记表 |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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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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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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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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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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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参观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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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餐饮单位)
“厨房开放日”参观须知(样本)
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接受社会各界及消费者的监督,我店决定开展“厨房开放日”活动,邀请消费者参观、评议我店厨房。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开放时间
本店每双月开放一次(分别为2、4、6、8、10、12月);每双月的10日上午11:00-11:30,下午17:00-18:00为开放时间。
二、报名须知
1、消费者报名参观须提前预约或直接与我店前台服务人员联系。预约电话:
2、参观后恳请您留下宝贵意见及建议,我店将根据您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改进,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3、为保证参观效果并充分听取参观者意见,一般每次参观人数不超过1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4、为保障食品安全,患有传染病、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及身体不适者谢绝报名参观。
5、参观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登记姓名、单位、电话和身份证号码,方便沟通和联络。
三、参观要求
1、本店将请专人为参观者讲解我店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请跟随讲解员参观,不要随意走动,不要触摸餐具、炊具和食品;
2、依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参观者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进入厨房参观。参观者须洗手消毒,穿戴参观服,戴一次性口罩和头套。佩戴本店提供的参观牌;
3、参观者不得带宠物。参观时禁止拍照,禁止抽烟。醉酒者、衣冠不整者不可参观。
4、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的规定,参观者不可进入凉菜间;参观者可以透过玻璃或窗口参观。
附件3:
顾客意见表 |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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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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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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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意见和建议: | |
处理情况: | |
反馈情况: |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