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9月25日,在商丘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的指导和共同参与下,商丘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虞城县稍岗镇对三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并促成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
专利权人蒋某发现该县的三家同行生产销售的美工刀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美工刀手柄”外观很相近,前来商丘市知识产权局咨询寻求帮助。经了解,蒋某和三家同行都是虞城县稍岗镇生产美工刀的个体工商户,且互相认识。为妥善高效解决此次纠纷,商丘市知识产权局在征得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通过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为确保调解顺利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科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前认真做了多方面准备工作:一是整理资料供调解现场普法讲解时使用,包括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侵犯专利权的法律后果等法条依据,以及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判决和强制执行等新闻报道。二是委托郑州市金水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出具了专利侵权咨询意见书。三是与专利权人充分沟通,了解其专利设计要点,并让其提前准备了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
在虞城县局和稍岗镇市场监管所的协助下,商丘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深入基层,按照约定时间对三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分别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诉求,从法律规定、市场影响以及企业发展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劝导。明确告知被申请人侵犯专利权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同时引导原告从市场稳定的角度出发,寻求更加妥善的解决方案。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蒋某与其中一当事人某五金塑料厂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由商丘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了调解协议书。整个调解过程遵守着依法公平公正的精神,情、理、法有机结合化解矛盾纠纷。
此次调解在商丘市知识产权局的专业指导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便捷快速的优势,不仅高效解决了双方的纠纷,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也为双方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受到了当事人的欢迎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