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清风伴清明 纪律规矩记心间——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严明2025年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

时间:2025-04-11 10:38 来源:


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廉洁行动,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向全系统党员干部发出节日廉洁提醒,倡导文明祭扫、节俭过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严明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防线


严禁公车私用,严守出行纪律。不得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参与祭扫、探亲、游玩等活动。

严禁公款接待,杜绝变相旅游。不得用公款报销个人祭扫、探亲相关费用,严禁接受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等活动。

严禁收送礼品礼金,防范隐形变异。不得借祭扫之名收受电子红包、快递礼品等,坚决杜绝“隔空送礼”等不正之风。

严禁违规吃喝,抵制享乐主义。不组织、不参与“一桌餐”、隐蔽场所聚餐,不得将个人消费转嫁下属单位报销。

严禁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低俗祭扫等行为,践行绿色低碳祭扫方式。

严禁擅离职守,强化值班纪律。节日值班期间不得饮酒、脱岗,确保应急处置及时高效。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监督


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廉洁要求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紧密结合,通过警示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早敲警钟、早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弘扬新风正气,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驻局纪检监察组和省局机关纪委将紧盯节日“四风”问题,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清风寄哀思,廉洁过清明。 让我们携手共筑廉洁防线,以文明新风涵养政治生态,让清明更“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