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46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楼伟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规范管理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深切关注以及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作为主办单位,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省中小微企业的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化市场监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登记注册流程、认真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深化法规制度建设、强化信用赋能增效,有序推进智慧监管,持续提升企业监管效能。截至2024年4月底,全省经营主体总数达1104.4万户,较2023年底增长0.9%,其中,实有企业307.2万户,较2023年底增长2.4%,实有个体工商户776.9万户,较2023年底增长0.4%。
1.优化登记注册流程。一是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53个省直部门的52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推行“企业开办+N项服务”。二是实现企业登记、社保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环节信息互联互通,全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次办妥、一日办结”。三是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住所信息自主承诺“三个自主”,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2.深化助企帮扶。持续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评选“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2492户,在市场监管总局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实施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等行动,为企业减费用、降成本1.27亿元。新增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省级试点208家,增长114%。建立“小个专”党组织1.2万个,覆盖党员11万余名。焦作出台《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三门峡经营主体增速全省第一,郑州企业个体比全省第一。
3.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实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系统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对接,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了从“大海捞针”到“池塘捞鱼”的场景转换。开展信用提升行动,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管服务机制,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完善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截至2023年12月底,完成企业信用风险分类298.32万户;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新增行政处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64户,居全国第4位;19.1万户经营主体实现信用修复,增长21.85%;归集涉企信息2493万条,增长49.45%。
4.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完善落实相关配套政策。认真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准入制度。推动《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立法。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出台《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二是严格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省审查各类政策措施2.59万件,修订、废止352件。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等行动,处置垄断案件线索28起,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427起。三是加强价格监管。强化大宗商品、民生商品、教育、医疗等领域价格监管,查办案件1691起。专项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查处案件200起,罚没退金额1.05亿元。四是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查办案件1043起,关停网站、账号等5995家。批准创建4家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试点。五是狠抓市场突出问题治理。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办案件6.15万起,增长5.2%。深化广告监管,查办案件1451起。专项整治虚假认证,查办案件111起。查处侵权假冒案件6342起,罚没8428万元。
(二)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一是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中小微企业在内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规范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排污行为。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全省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4821家、简化管理企业14849家,登记管理企业156079家。二是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以及其他环保法律法规列明情形,依法依程序对相关排污单位采取停业、关闭等行政处罚措施。此外,持续落实“散乱污”动态清零工作,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名义,督促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河南省“散乱污”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污染物,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分类实施关闭取缔、提标改造和搬迁整合。三是持续强化帮扶企业力度,科学引导支持各类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结合日常执法监管,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送法入企”等普法行动,以执法普法促企业知法守法,指导企业用法治思维和生态环境理念经营企业和谋划发展。深化“企业服务日”活动,通过召开答疑咨询会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帮助企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23年,组织开展省级企业服务日活动10次,帮助49家企业解决问题94项,先进技术推介服务300余家企业,向3700余家企业提供了银企对接服务,政策解读帮扶企业人员3.8万余人次。
(三)科学规划自然资源,服务企业发展。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项目为王”,持续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连续出台《河南省开发区多层标准厂房规划用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力助推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是盘活存量保障企业用地。对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选址的企业项目,采取优先利用现有厂房或设施“拎包入住”、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等方式,提升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对利用存量用地兴办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企业,可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或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等途径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二是多途径保障企业土地供应。推广多层标准厂房。鼓励政府平台公司建设面向中小微企业只租不售的“工业保障房”,实行以房精准招商,降低企业民营用地成本;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与弹性出让、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产业链供地等土地配置政策组合实施,满足企业多元化用地需求。三是多方式减免企业用地相关费用。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提交小微企业面交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即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一年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对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项目,经当地政府研究同意,可在两年全部缴清;允许用地企业以银行保函作为土地竞买履约保证方式,减轻企业压力。
二、下一步落实代表建议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立足职能,与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规范管理,精准帮扶,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我省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提升合规水平,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等规定,确保资质合法。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将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内容纳入双随机抽查,倒逼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二是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审查。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平台经济头部企业的行政指导和监管。
三是突出抓好小微企业融资贷款服务,免费提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服务,帮助市场主体降成本、渡难关、上水平。
四是持续推进各类企业的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深化帮扶企业绿色发展力度,督促指导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符合“低、小、散”特征(层次低、规模小、布局散)的企业强化环境问题整治和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五是强化用地保障政策研究,有效保障中小微企业用地需求,持续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心与指导以及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欢迎您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