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5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刘长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省县级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的深切关注以及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县级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方面所做工作
(一)法治建设方面。
为了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其中《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通过实施资质认定,明确检验检测机构的准入条件,避免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机构进入市场,从而达到优化市场准入程序,维护市场秩序的目的。制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规范其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明确法律责任,并通过打击不实和虚假检测,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和公众信任度,从而确保检验检测服务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可靠性。经过多年的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发展、明确法律责任以及提升行业整体形象与信任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畅通检验检测人员晋升晋级通道方面。
1.关于检验检测专业职称问题。2017年以前,我省在工程系列设置技术监督专业,该专业包括了产品质量检测、特检、纤检等子专业。技术监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科技厅承办,中、初级职称由各省辖市、相关厅局承办。2017年技术监督从大工程独立出来,成立了市场监督专业,明确把产品质量检测、特检、纤检作为职称专业进行评审。2019年又将“三品一械”的检验测设置为职称专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我省的职称评定政策对于县及县以下从事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中给予倾斜。一是在职称评审条件设置上进行倾斜,专门针对县及县以下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设置了评审条件,增强人才评价的针对性;二是贯彻落实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政策,支持并鼓励技能人才申报评审职称,且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三是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凡具有相关检测类职业资格,在符合年限条件情况下,可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2.关于检验检测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我省对在基层的工作人员出台了倾斜政策,到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按乡镇工作年限执行每月400-5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对在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工作的人员按照不高于每月200元的标准适当提高。
(三)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方面。
1.优化检验检测服务供给。近年来,我省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多角度、全方位整合检验检测资源,优化检验检测服务供给。一是开展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安排部署对接产业链升级需求、促进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优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四项工作任务,促进检验检测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创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漯河市)”,打造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发展新高地、创新开放新标杆。三是围绕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加强质检中心建设,积极打造高技术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现有国家质检中心45个、省级质检中心137个。四是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有效利用技术监管手段,持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五是组织检验检测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打造高素质检验检测技能人才队伍。六是优化车检服务,出台优化资质认定、安检环检“两站合一”、优化检验服务、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联合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等车检服务7条具体措施。七是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倡议活动”,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八是推动郑州机动车质量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中牟)、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基地(高新区)等重点检验检测项目纳入《河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2.加强检验检测行业监管。营造健康、规范、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是服务我省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省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专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联合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二是将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食品检验、建材及装修装饰材料检测等领域列为监管重点,加大抽查比例和检查力度,组织专项整治。三是突出信用监管手段的运用和衔接,依法将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推动检验检测监管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为失信惩戒提供依据。“十四五”开局以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责令改正49家,罚款10家;通过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检查机构626家,发现问题121家,责令改正(整改)121家。
(四)财政资金支持方面。
近年来,省财政高度重视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强化资金保障,推动我省检验检测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保障检验检测任务顺利实施。2023年以来筹措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4.28亿元,支持开展食品和两品一械的监督抽检,有效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水平。筹措棉花公检补助资金4614万元,支持纤维检验机构完成棉花公证检验任务。筹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650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890万元,用于实施监督抽查、风险监控等工作任务。二是支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2017年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9000万元(其中补助县区6700万元),用于补助全省新建国家级、省级以上质检中心,为各项抽检任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技术支撑。三是补齐检验检测能力短板。2023年以来,筹措科技创新及能力提升资金952万元,用于提升技术支撑和监管能力(其中620万元用于支持河南省生物降解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填补我省生物降解性能检测能力空白)。筹措检验检测监管资金345万元,支持能力验证、集聚区创建、检验检测机构服务业统计等工作。
(五)出台支持政策方面。
为系统谋划新形势下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布局在我省检验检测行业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结合《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河南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省市场监管局编制了《河南检验检测发展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我省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在深入分析河南省检验检测行业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梳理检验检测发展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河南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体系,以及主要任务、提升行动、实施保障等,同时研究制定支持产业健康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其中包括:优化全省检验检测行业布局,尽快补齐我省在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面检测检验能力的空白和不足;提升检验检测产业发展能力,加快完善行业创新体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做优做强产业链条;强化协同发展,培育河南检验检测机构的“航空母舰”,引导中小型检验检测机构在细分领域“深耕细作”,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目前,《规划》已经以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名义正式印发。
二、下一步落实代表建议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县级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需求,加大检验检测行业高端人才引进,将检验检测类人才培养与选拔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对科研项目实施开放性鼓励政策,激励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广泛开展检验检测职业技能竞赛。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教育培训机构与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合作。统筹深化检验检测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二)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县级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强化检验检测监管,将公益性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预算。加快制定检验检测的促进政策,探索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引导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规范有序投入,积极支持地方政府、企业、机构做好重大项目的配套资金安排,探索发展基金、项目投融资、质量责任保险等市场化资金渠道,发挥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等工具的协同效应,加大统筹支持力度。
(三)强化服务支持模式。鼓励引导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根据不同企业需求,在标准修订、产品研发、缺陷分析、风险评估、质量控制、检验检测与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的融合方面,提供企业、园区以及开发区等不同经营主体、不同载体平台所需的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支持实力较强的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从提供单一检验检测服务向参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提供解决方案转变。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指导,欢迎您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