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320024号提案的答复
杨德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管理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作为分办单位,我局涉及的主要职能是: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核发和证后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经认真研究,现就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关于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作为生产性服务业,是负责机动车安全、环保等领域检验检测的专业性技术机构。自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以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和消费市场的日趋繁荣,其行业发展亦十分迅速,很好满足了市场发展对检测的需求,便利了人民群众,在保障机动车安全运行和环境治理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但近年来,由于社会资本过度逐利的驱动,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出现投资过热,机构数量膨胀过快,因供需失衡,无序竞争,出现了低水平重复建设、同质化低价竞争、检验检测过程“偷工减料”和弄虚作假等乱象,不但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给车辆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一)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检验能力“供大于求”矛盾突出。近年来机动车检验机构设计检验检测能力与实际检验检测量之间“供大于求”矛盾在不断加剧,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持续下滑。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检验机构数量的快速攀升和实际待检车辆总量增长的逐渐趋缓,机动车检验检测能力出现严重过剩,“供大于求”的问题在各区域普遍存在。二是同质化低价恶性竞争现象普遍。当前,机动车检测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检测机构自主确定价格。由于当前机动车检验能力严重过剩,导致机构间出现低价竞争和“内卷”。三是违法违规问题屡禁不止日益泛化。当前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因过度竞争,一部分机构面对极大的出局或淘汰压力,出现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虚假检测报告主要集中在对超重车辆数据、制动性能检测数据和车辆尾气排放数据造假,这三类数据均与车辆运行安全和环保密切相关。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2023年6月至8月全省机动车检验监督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全省共有669辆机动车,第一次审核不通过,但短时间更换检验机构后却检验合格。在竞争压力、生存压力普遍加大的情况下,出于降低成本和招揽业务的需要,部分机构检验检测过程“偷工减料”和弄虚作假现象也日趋严重,加大了车辆安全运行的风险。
(二)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以上问题采取的措施。
1.规范审批服务,严格准入把关。及时向社会公示机动车检验机构建设情况,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6月发布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机构审查,依法依规采用现场观察、案卷审查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活动的监督,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推进资质认定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细化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施设备以及管理体系等条件的审查把关。加大评审工作考核力度,对漏审漏查、降低评审标准、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注销资格,并追究责任。
2.实施联合监管,提升监管效能。2021年以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每年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2023年,联合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签署《加强检验检测区域协作 共促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建立中部四省检验检测联席会议机制,在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中互派检查组专家,互报检查结果,加强工作交流,促进监管能力提升。在日常监管中采取投诉处理、线索移交、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3.规范检查程序,严肃查处造假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事项和比例,科学实施抽查检查,规范和优化监督检查流程,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作为重点抽查对象,重点打击不检测出报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和不实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河南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对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8个重点流程统一要求、统一尺度。严肃查处检验检测机构造假行为,对涉嫌存在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情形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二、下一步落实委员建议工作打算
(一)坚持政策引导,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推动资本有序流动。
一是明确政策导向。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定期发布机动车检测行业运行状况,加强机动车检验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引导社会理性投资和资本有序流动。研究制订机动车检验检测从业行为标准、指南,规范检验检测服务质量标准,推动检验检测收费公开透明,引导市场价格居于合理区间。二是鼓励优势整合。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地区密度不均、布局不合理等突出问题,以区域检测需求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机动车检验机构优化整合,着力培养一批标杆示范,规范整合一批“小散弱”,撤销一批严重违规违法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推动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做优做强。三是拓宽发展路径。支持具备条件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探索“一检多业”发展模式,积极开展非年检类业务,加快向“一站式”机动车综合服务机构转型,鼓励机动车检验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设施设备及人员优势,提升服务供给品质和类型。
(二)坚持科技赋能,着力增强发展动能,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一是建设智慧监管平台。积极利用“互联网+检测+监管”“大数据”“云检测”“云监管”等智慧手段,依托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建设“审批监管一体、品牌形象展示、满足社会需求”的检验检测智慧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基本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动态实时监管,实现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满足企业群众检验检测需求。二是着力加强新能源汽车新质检测能力建设。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958.7万辆,占全国汽车总产量的31.8%,发展势头迅猛,检验检测需求旺盛。为满足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需求,加强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醇醚燃料汽车、天然气汽车等新能源整车与“三电”(电池、电机、电控)检测,节能排放检测,电磁兼容检测和零部件检测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满足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及智能网联汽车检测和企业研发试验需求,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加快产业生态构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是加快实施新的技术标准技术准则。根据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人员、场所、环境、设施设备以及管理体系等进行再提升、再完善、再优化,以高标准带动检测装备进步、技术水平提升、机构发展规范,确保机动车检测数据高质量,车辆安全运行有保障。
(三)坚持多元共治,着力维护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研究制定《河南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尤其是机动车检验机构的主体责任,厘清各部门监管边界职责,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引导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做大做强,规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目前,已提请省政府进行审议。二是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定期对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大数据统计分析,靶向定位,定期研判大客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异常数据。加强各监管部门间数据共享,沟通协作,加快制定机动车检验机构信用等级分类规范,对其实行差异化分级分类管理。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鼓励和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公开检验检测报告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检验检测监管执法。经统计,2021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造假问题46家,罚款金额共计125.2万元,撤销资质认定证书1家。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拟联合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提高机动车检测领域抽查比例,重点打击不检测出具报告、出具虚假和不实报告等突出问题。在日常监管中采取投诉处理、线索移交、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