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第七监管分局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时间:2024-01-21 16:48 来源:

  1月16日,省药监局第七监管分局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药品监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药品安全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明确提出要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等一系列重要要求,回答了药品监管工作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做好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确立了总定位、总纲领、总航标。全局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贯彻工作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药品监管工作规律,切实把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药监工作的思路、解决问题的举措。

  第七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强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实践,一要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开展工作的源头活水和逻辑起点。二要持续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筑牢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三要坚决履行好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履行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面向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力度,严格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和产品品种特点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等手段,聚焦临床试验、委托生产等重点环节和疫苗、集采中选等重点产品,深挖细查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全方位筑牢“两品一械”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