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10370-01-2023-00195
主题分类:文件发布
文   号:豫市监办〔2023〕131号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3-09-12 08:56:14.0
发布日期:2023-09-19 08:56:14.0
失效时间: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豫市监办〔2023〕131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豫市监〔2023〕67号)等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处室(单位)在提请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办公室负责对列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

  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内容,我局及时制定印发省市场监管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安排的重要工作任务和省局年度重点工作,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处室(单位)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2023年9月1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处室

完成时限

1

河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

非公经济促进处

第四季度

2

河南省检验检测发展规划(2023-2030年)

检验检测处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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