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微平台”让廉政教育“触手可及”

时间:2023-11-22 15:19 来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近日“开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条微视频,详细讲解了党员干部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的情形与后果,使党规党纪知识更加通俗易懂,入脑入心。

  为持续推动廉政教育走深走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参与度、互动性和体验性,开封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在官微上开辟“廉政园地”专栏,精心打造市场监管系统廉政教育新平台。

  据了解,“廉政园地”专栏下设廉洁文化、以案说纪、动态发布等板块,通过漫画、微视频、诗歌散文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廉洁文化。尤其是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推送廉政提醒,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坚守道德底线,绷紧廉洁之弦。

  下一步,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将结合驻在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拓宽丰富板块内容,陆续推送家风故事、纪法小课堂、廉洁文化作品展播等,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营造市场监管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