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34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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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公示
文   号:豫市监提案字〔2023〕12号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3-08-17 15:23:40.0
发布日期:2023-08-17 15:23:40.0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310348号提案的答复

 

杨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鉴证咨询服务行业名牌建设,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品牌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对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出台了《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省实施意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动品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认定河南省著名商标2000多件,培育全国驰名商标279件,认定河南名牌产品1500多个,培育中国名牌产品61个。商标品牌认定工作得到了广大企业、社会和市场的高度认可,扩大了河南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但同时,我省品牌建设还存在影响力不够大,品牌附加值和竞争力不强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等问题

您提案中提出的“培育服务业品牌、发布服务业品牌、推广服务业品牌”三个方面的建议,突出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我省品牌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也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我们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一、把培育服务业品牌建设列入我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打造一批服务业领域“美豫名品”品牌,推动金融、物流、研发设计、商务咨询、科技服务、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品牌。6月13日,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河南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2023年行动计划》,对今年的“美豫名品”培育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明确提出2023年年底前,培育一批“美豫名品”服务业品牌。

二、加快评价认定一批服务业“美豫名品”。目前,我们正在全力构建“美豫名品”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评价体系,积极为评价认定工作做好组织和制度保障。一是成立河南省品牌建设推进委员会,负责全省品牌建设工作。二是建立“美豫名品”评价认定标准体系。制定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建筑工程等不同领域“美豫名品”培育和评价认定标准,为“美豫名品”培育和评价认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制定“美豫名品”管理办法。制定《河南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管理办法(暂行)》,规范“美豫名品”评价认定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力争在2023年年底之前,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品牌价值测评等程序,认定一批服务业(含鉴证咨服务)“美豫名品”品牌。

三、大力开展“美豫名品”宣传推广活动。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大力开展“美豫名品”宣传扩广活动。围绕“美豫名品 世界共享”主题,举办河南品牌宣传周活动,开展 “美豫名品”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讲好河南品牌故事。鼓励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美豫名品”公益宣传,鼓励、引导企业运用广告手段宣传“美豫名品”,提高“美豫名品”知名度、美誉度。

四、加大对“美豫名品”的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美豫名品”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民生消费中的应用,加大“美豫名品”拓市场、增效益、提价值力度。支持企业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中使用“美豫名品”。对“美豫名品”市场主体的境外商标注册、广告、展览等项目,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将“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支持“美豫名品”市场主体参评政府质量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品牌建设工作大力支持,希望您对品牌建设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同时,我们会进一步鼓励鉴证咨询类服务业积极参与“美豫名品”评价认定工作。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