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46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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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公示
文   号:豫市监提案字〔2023〕4号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3-08-17 11:19:07.0
发布日期:2023-08-17 11:19:07.0


对省政协十次会议第1310463号提案的答复

 

张金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省新冠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供应长效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涉及省市场监管局职责的主要是第五项建议“加强市场规范引导,做好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市场监管”,我局结合职能职责,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强化涉疫医疗物资市场监管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部署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

今年上半年,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全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要求各地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各类扰乱涉疫物资市场秩序的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价格、质量、违规经营医疗器械等各类违法案件686件,办结606件,没收139万余元,罚款684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5件。

(一)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1月4日,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对全省涉疫物资稳价保质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局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确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协同负责的工作机制。4月初,组织工作专班各处室召开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总结一季度全省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

三是强化督导调研。1月20日,孙运锋副省长在局党组书记、局长景劲松等领导的陪同下,深入郑州连锁药店开展专项调研,现场查看和了解防疫医药用品备货、价格、销售情况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月中旬,局领导带队对驻马店有关县区涉疫医药用品销售情况进行现场调研。“3·15”期间,组成9个督导组,对各省辖市开展市场监管综合督导调研,将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列为重点督导事项。4月初,市场监管总局对我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督导检查,现场调研了郑州、新乡两地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肯定了我省在维护涉疫医疗物资市场秩序稳定方面取得的成效。

四是坚持上下联动。要求各地每周按时上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案件查办情况,适时报送有关典型案例,汇总整理后按要求及时报至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各业务条线和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编发稳价保质专题工作简报,目前共编印7期,被市场监管总局采纳刊登2次。

五是做好横向配合。主动与省卫健委、省发展改革委共享涉疫医药用品价格和销售情况数据,支持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抗疫保供稳价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深化细化实施方案。

在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下,工作专班各处室各司其职,加强沟通联络,协同推进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省辖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责任科室认真做好协同配合,综合运用政策工具箱,例如现场检查、提醒告诫、集中座谈、行政约谈、张贴承诺书等形式,在价格、药械质量、广告、网络交易、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问题有人管。

(三)突出监管重点,抓好线上线下监管。

价格监管领域突出对口罩、退烧药、血氧仪、奥司他韦抗病毒药品等涉疫医药用品的价格监测,密切关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严肃查处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反不正当竞争领域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印发《关于开展整治混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从4月到9月开展整治混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专项行动;药品监管领域突出对药品购销渠道情况、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处方药销售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销售行为进行重点监督;医疗器械监管领域突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供应商审核记录和企业运输、储存条件和相关管理记录进行重点检查;质量监管领域突出对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抽查检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非医用口罩等重点防疫物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在生产、销售领域及网络领域组织开展非医用口罩、儿童口罩、熔喷布、次氯酸盐(次氯酸钠)等7种防疫物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截至目前全省已抽检非医用口罩、儿童口罩、熔喷布等防疫物资172批次,共检出25批次不合格产品;网监领域督促平台经营者、入网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主体资质等信息,发布《关于规范网络交易经营活动的提示》,加大对平台未有效落实主体资质核验、信息公示、安全保障等法定义务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线上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借疫情等名义进行违法违规营销行为,全力确保网络市场稳定有序;广告领域重点监测在广告中宣称涉疫药品、医疗用品紧缺,违法宣称具有预防、治疗新冠病毒感染功能,编造虚假事实,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省市场监管局共监测药品、医疗器械类广告7.2万余条次,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均已派发属地进行处置。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报刊、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并通过提醒告诫会、发放宣传资料、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向相关经营者广泛宣传价格、质量、广告、药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秩序稳定。省局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相关稿件13篇,在《中国市场监管报》《河南工人日报》《河南市场监管周报》等媒体刊发稿件13篇;郑州市在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场所张贴提醒告诫书,通过商户工作群、协管员工作群等微信群宣传价格政策;信阳市和济源示范区邀请电视台跟踪拍摄执法检查过程并播出;焦作市举办“3·15”广场宣传活动12场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展板、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二、制定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序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价格异动造成的危害,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提高依法应对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和水平,维护良好社会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试行)》,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的应急工作机制、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进行了详细规定,建立健全了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价格监管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5月10日,河南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河南省应对新冠疫情医疗物资保障平急结合工作方案》,对平时常态化医疗物资保障准备和急时状态医疗物资保障调配工作提出要求,上述方案虽未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职责,但通知最后强调“省市场监管局要加强重要医疗物资价格监管和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的质量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通知要求和您提出的建议,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舆情监测、投诉举报核查等多种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对涉疫医疗物资生产、经营、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价格、质量、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办力度,切实保障全省涉疫医疗物资市场秩序稳定。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和精神。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局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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