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6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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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公示
文   号:豫市监建议字〔2023〕11号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3-08-17 10:25:29.0
发布日期:2023-08-17 10:25:29.0


省十届人大次会议667号建议的答复

 

付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积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认真研究、采纳您的建议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尤为重要,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部门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在壮大市场主体、制定营商环境政策、评价以及示范创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省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

(一)持续促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积极开展全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提请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政办202271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大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加大创业援企支持力度畅通融资渠道优化营商环境6个方面出台24项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支持和服务市场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截至2022年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1034.5万户,总量跃居全国第四位、中部六省第一位,较2021年底增长20.9%。其中,私营企业248.3万户,2021年底增长10.3%,个体工商户743.8万户,2021年底增长26.1%

(二)着力抓好营商环境政策制定落实。制定实施省“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专项规划。聚焦破解体制机制性障碍,制定我省营商环境“1+7”系统改革方案,提出了375条高含金量的改革举措。全面实施全省营商环境“118”优化提升行动,提出261条政策措施。

)积极推动高标准开展示范创建。在全国率先印发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区)创建管理办法》,选定了4个创新示范市开展示范创建,制定印发《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实施方案》,出台121项创新改革举措。全省共12个领域、20项创新举措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一码集成服务”等4项创新举措被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复制推广。

)切实促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一是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专题研究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建立企业问题办理制度按照“13710”要求,及时解决企业提出的困难;二是开展惠企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惠企政策宣传,运用生动高效、简明易懂的形式,让更多企业知晓政策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三是进一步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除央企、国企及其控股50%以上的企业在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外,其他全部下放到地市,方便就近注册、快速办理。四是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等方面,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制定实施涉企政策和作出涉企重大利益决策前,注重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五)强力畅通企业办事服务渠道。一是基本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建成启用省政务服务中心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建立进驻部门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力推进审批人员、事项、环节、系统应进必进截至2023年4月底,除涉及保密、安全、意识形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进驻的省级事项外,省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39个省直部门、232名审批人员、2364项事项,部门、事项进驻率均达100%,基本实现省级政务服务集中办理、集成服务。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事项进驻率分别达到95%、93%。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门”进驻率达94%。二是基本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完善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统筹归并网上办事入口,深化“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河南政务服务网承载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4846项,除涉密、涉军、涉意识形态领域的不宜网上办理,已基本实现网上可办“豫事办”APP支撑社保、医保、公积金等高频事项的查询、预约、办理、缴费提取“掌上办”每天为20多万人次提供便捷高效的移动政务服务三是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实现一个号码服务,基本完成全省12345便民服务热线归并。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有诉即办”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2787个,政务服务场所覆盖率达100%。

(六)坚持创新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新生儿出生”“不动产登记”“养老退休”等495项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一件事”实现“一次办”,改革成效获得省政府工作报告充分肯定。强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省级统筹,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第一25项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研究出台《河南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对梳理可用证照清单、统一电子证照标准、加快证照系统联通、规范电子证照制发、简化电子证照核验、拓展“免证可办”范围等6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已实现社保卡申领、个人和企业办电、涉企不动产办理等148个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三是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2〕108号)要求,初步建成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将陆续上线省级第一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同步推进与地市平台的对接工作,指导未建相关平台的地市利用省平台上线免申即享惠企政策。

二、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测与监管

近几年,新冠肺炎、世界经济周期波动和地缘政治冲突影响,国际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上行压力较大,通胀通缩风险复杂交织,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存在异常波动风险。针对以上复杂情况,省发展改革委持续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对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监管,推动市场价格合理回归、助力市场主体有效应对

(一)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一是持续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国内外铁矿石煤炭、原油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走势,对煤炭、钢材、铜、铝、化工产品等工业生产资料价格走势实施周监测。二是扎实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在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开辟价格监测板块,定期发布主要食品价格、大宗商品价格、猪粮比价、价格指数以及价格分析等信息。三是着力推动落实煤炭价格合理区间。研究制定我省自产动力煤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建立了动力煤价格周监测、动力煤产存储销和电煤到厂价格月监测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煤价、煤电上网电价、用户电价在合理区间内“三价联动”机制,强化中长期合同履约价格监管,稳煤价、稳电价,进而稳企业用能成本。

二)持续加强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监管。一是加强大宗商品价格日常监管。制定《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宗商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统筹部署2023年度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我省大宗商品价格监管工作。二是组织煤炭价格监督检查。2022年6月份,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开展煤炭价格监工作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相关燃煤发电企业燃煤经营单位开展了调查调研,并工作过程中宣讲了煤炭价格政策,对相关单位进行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督促、引导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稳定同时,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对相关煤炭经营企业的价格情况进行了三是参加市场监管总局煤炭价格检查。2022年7月,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内蒙对相关煤炭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市场监管总局对相关煤炭企业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四是开展煤炭生产运营企业调研。为了解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实施情况,分析研判2023年煤炭市场价格形势,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宗商品价格监管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与省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调研座谈,深入了解全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及市场供求情况,研讨影响2023年煤炭(特别是电煤)供给需求形势的相关因素,分析研判2023年煤炭价格趋势

三、推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近年来,河南省税务系统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民营经济持续稳步增长。2022年,全省累计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退减免缓”送达政策红利超1080亿元(不含制造业中小企业缓缴部分税费政策),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734亿元,新增减税降费313亿元,缓税缓费48亿元。

(一)多措施推进税收优惠。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研究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压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有力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落细。二是出台政策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财税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关于明确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等文件,从税费优惠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方面全方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二)多维度优化税收服务。一是开展“政策暖心”活动,做到“惠企有知”。通过举办税收讲座、一对一辅导、税费政策精准推送等形式,为民营经济精准宣传辅导税费政策。常态化推进、纵深化实施“万人助万企”活动,联合省工商联开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提供“政策暖心、服务省心、解难舒心”系列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行稳致远、发展壮大。二是开展“服务省心”活动,做到“助企有感”。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优化服务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统一、规范、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多渠道集中受理、快速响应民营经济反映问题。三是开展“解难舒心”活动,做到“扶企有效”。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收集民营经济诉求与意见建议,确保“件件有回复”。加强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增进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不断创新“银税互动”方式,推出银税合作贷款产品30类,2019年至今为147416户民营企业发放“银税互动”贷款1205.07亿元,有效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三)多角度促进企业发展。一是精准送达税费优惠政策。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精准搜集涉税业务需求,主动智能匹配,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二是建立部门联合预警机制。探索建立民营企业涉税风险提示预警机制,及时推送涉税风险点,帮助民营企业做好风险事前防控。三是落实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为全省“专精特新”及“小巨人”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成长档案,配备首席税务服务官,开展精准服务,为企业提供税费服务直通车、“滴灌式”政策辅导培训等全方位、全流程的精细化服务,助力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小巨人”企业。

    四、下步工作思路和安排

当前世界格局急剧变化和动荡,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凸显,为应对挑战,持续增强我国经济活力,提振发展信心,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助力民营经济企稳回升、做大做强,催生强大的内生动力,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改、税务、行政审批等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提升我省营商环境水平,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监管,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市场预期引导,助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是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壮大。省市场监管局今年将市场主体提质提效健康发展作为工作重点,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多方发力,促进市场主体扩增量、优存量,实现数量与质量双提升。二是推动营商环境系统性重塑。全面落实营商环境“1+7”系统性改革方案,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实现系统性改革、系统性重塑,尽快迈入全国第一方阵。三是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根据活动专班工作安排,认真开展“万人助万企”惠企政策宣讲活动,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提升企业获得感。是着力推动以评促改。实施更加精细的“专家门诊”,对全省营商环境进行“问诊把脉”,按巡视模式一对一、点对点反馈,细致梳理各地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督促各地各部门聚焦弱项指标、薄弱环节,高标准开展专项整改。高标准示范引领高标准打造一批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区),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带动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六是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将以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便捷化为方向,深化改革驱动和数据赋能,全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持续深化“清单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全面推行极简审批全覆盖、免证可办全覆盖、免申即享全覆盖、有诉即办全覆盖和审管协同全覆盖,以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性优化引领带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六最目标迈进。

(二)持续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和监管。一是继续强化价格监测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快、准、深”的价格监测分析新格局持续跟踪监测国内外大宗商品市场供需和价格走势,及时预判预警并提出调控措施建议。强化动力煤中长期合同履约价格监管,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及时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大宗商品价格信息,有效引导市场预期。二是持续强化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大宗商品的最新市场价格动态,预研预判价格趋势,加强对经营者的提醒告诫,督促、引导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畅通12315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等社会公众举报渠道,进一步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加大对投诉举报信息数据的分析、研究不断提高科学研判价格波动的能力。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震慑价格违法

(三)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省税务部门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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