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时间:2023-02-24 09:54 来源: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市监计量〔2020〕87号)要求, 2022年5月—9月,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省辖市级局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豫市监明电〔2022〕120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广泛,涉及计量单位使用多个方面,主要包括:报纸、图书、期刊等出版物;超市、集贸市场等市场交易场所的预包装商品、散装商品、农副产品的标识;电视报道、新闻等媒体传播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共涉及全省64家报社电视台、213家杂志社和5354家商场超市,受检单位总数779家,检查率为14%;受检产品总数7367件,不合规产品数量344件,出错率4.7%。

  二、取得的成效

  (一)进一步更新完善了检查对象库。按照计量单位使用领域,分别对辖区内的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摸清检查对象底数,完善“两库”信息,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普及了计量单位知识。监督检查中注重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积极向被检单位和检查对象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单位知识,引导受检单位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营造规范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提升了监管人员能力素质。积极开展监管人员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了计量法、《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切实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进一步扩大了检查领域和比例。各单位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检查领域和比例。对新闻宣传、文化教育等检查对象较少的领域,基本做到100%检查。对市场交易检查对象较多的领域,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进行抽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进一步增强了计量法制意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检单位进行反馈和沟通,帮助其建立计量单位使用内审制度,加强审核校验,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及时进行改正,确保规范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问题

  (一)计量单位使用不够规范。检查结果显示,计量单位中“单位名称”使用错误主要集中在质量、长度、面积等领域;“单位符号”使用错误主要集中在质量、体积、时间等领域。报纸报道、电视新闻类:主要问题是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单位符合使用不规范。如长度单位名称误为“尺”“丈”“里”“华里”“英里”“公分”,面积单位名称误为“亩”,面积单位符号误为“平方公里”,质量单位名称误为“斤”“两”,时间单位名称误为“点”等。标签标识类:主要在集贸市场、超市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从检查的整体情况来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比较好,主要问题集中在质量计量单位及符号方面,常见错误使用如“斤”“KG”“Kg”。

  (二)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够广。个别单位连续3年监督检查只涉及报纸报道或电视广告一个领域,受检对象有限,覆盖面不够广,不能有效的发现问题,检查出的问题也存在局限性。极个别单位只开展报纸报道类检查,被检单位只涉及一家还停刊,明显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

  (三)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不够专业。个别单位监管人员对法定计量单位量的名称、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分辨不清。如将体积量的名称误为“容量”,将面积单位名称误为“平方米”,将质量单位名称“公斤”判断为错等现象。对统计报表中的不合规产品数量A和不合规产品数量B的理解不到位,报表填写内容不规范。

  四、主要原因

  (一)对法定计量单位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对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认识不到位,不够重视;部分受检单位对正确使用计量单位认识不足,对法定计量单位了解有限,忽视计量单位的使用管理。

  (二)对法定计量单位学习研究不够。法定计量单位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监管对象比较复杂,基层单位部分监管人员对法定计量单位的学习不够,研究不深,不能及时准确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使用非法定单位的习惯依然存在。部分非法定单位如“斤”“尺”“里”等的使用依然存在,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宣传推广,改变人们在规定范围的使用习惯。

  五、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法定计量单位宣传。通过主题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的宣传力度,使计量单位使用部门和群众了解法定计量单位的重要性,增强使用意识,积极参与推广和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二)增强使用者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使用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的主体责任,帮助指导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开展法定计量单位培训,普及法定计量单位知识,推动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开展计量监管人员培训。加强计量监管人员的计量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对法定计量单位量的名称、单位名称、单位符号的识别,切实提升计量管理人员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的监管能力。

  (四)逐步扩大监督检查范围。为确保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省局将对涉及领域单一、抽查比例少、

  未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进一步扩大监管领域和抽查比例,逐步提高全民法制计量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将检查结果予以告知,责令被检单位进行整改。要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完成网络信息归集。



                             2022年12月13日

1.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产品标签.doc

2.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新闻报道.doc

3.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教育出版.doc

4.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