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局,省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委办〔2022〕59号),省局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市局、县局、市场监管所和企事业单位延伸。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集中宣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结合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当前集中开展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意见贯彻落实,宣传解读省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意见>的意见》,深入报道各地推进举措和工作成效,进一步凝心聚力,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以推动“第一责任人”知法明责、守法履责为重点,深入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突出重点,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传活动。要厘清企业经营管理关系,生产经营的实际决策者必须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要组织开展企业“第一责任人”法律知识培训,确保“第一责任人”知晓权利义务,明白法定职责。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曝光,安全生产月期间,要曝光一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形成舆论声势。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发挥“12315”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创新宣传活动方式方法,分层分级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疫情和工作实际,灵活选择线上、线下形式,创新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突出安全生产月主题,把法律普及和日常宣传紧密融合。要丰富活动内容,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河南省第一届特种设备职业技能竞赛,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促进全省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组织参加第14届河南安全杯知识竞赛和网上应急安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组织参加“安全生产中原行”媒体采风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基层基础安全生产成效经验,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采取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企业和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化应急处置,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危险性企业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集中宣传,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局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送省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真,联系电话:0371-65561957,电子邮箱:hnsjtsc@126.com。
附件: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