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索引号:10370-01-2022-00008
主题分类:公告通知
文   号:2022年第2号(通告)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2-01-11 16:30:00.0
发布日期:2022-01-12 16:30:00.0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2年第2号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1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涉及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北京康乐一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郑州轩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轩生堂牌四怀糖脂安胶囊,标示生产日期: 2020-12-10,检出的药物成份麻黄碱、伪麻黄碱、甲基麻黄碱,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郑州轩生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郑州轩生堂药业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轩生堂牌四怀糖脂安胶囊(生产日期:2020年12月10日)7500盒,规格0.45g/粒、27g(0.45g/粒×10粒/板×2板/盒×3盒),销售至潍坊市回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企业采取召回措施,排查问题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依法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将该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2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