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三季度河南省12315 消费维权数据分析报告
一、12315诉求数据总体分析
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各类诉求 130.68万件,同比增长31.07%。其中,投诉28.74万件,举报13.18万件,咨询88.76万件,分别占比22%、10.08%、67.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3亿元。
图表1: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12315接收量结构图
单位:件
(一)诉求接收渠道情况
从诉求渠道来看,通过12315热线电话接收的诉求量为109.56万件,占诉求总量的 83.84%,显示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消费维权仍是消费者最青睐的方式。电脑端12315平台官方网站全年共接收投诉举报11.14万件,占投诉举报量的 26.57%;手机移动客户端渠道共接收投诉举报8.83万件,占投诉举报量的21.06%。
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渠道(电脑端或移动客户端)进行投诉举报占投诉举报量的将近一半,是因为可以直接在12315平台上传证据或者相关凭证,消费维权更加便捷,所以选择该渠道进行诉求表达的消费者也越来越多。
图表2:2021年前三季度各渠道接收诉求量及占比
单位:件
(二)诉求时段变化情况
从诉求时段变化情况来看,2月份诉求量有所回落,3月份到9月份诉求量在波动中逐步上升。
图表3:2021年前三季度各月接收诉求量趋势图
单位:件
(三)诉求区域分布情况
从各省辖市接收诉求总量来看,2021年前三季度郑州市接收量为35.69万件,占全省诉求接收总量的27.31%,居全省首位。其次为洛阳、商丘和南阳,接收量分别为16.03万件(占比12.26%)、9.43万件(占比7.22%)、8.03万件(占比6.14%),共占全省诉求接收总量的25.62%。
图表4:2021年前三季度各省辖市12315诉求接收情况表
单位:件
二、投诉数据分析
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投诉28.74万件,占诉求总量的2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3亿元。其中,商品消费类投诉182144件,占投诉量的63.37%;服务消费类投诉共计105301件,占投诉总量的 36.63 %。
图表5: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12315消费者投诉接收情况表
单位:件
(一)投诉问题类别
从投诉问题类别来看,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合同、食品安全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其中质量类60059件,合同类54913件,食品安全类39560件,售后服务类34414件,分别占比20.89%、19.10%、13.76%、11.97%,共计占投诉总量的65.72%。
图表6:投诉问题情况
单位:件
(二)商品类投诉热点
商品消费类投诉共计182144件,占投诉总量的63.37%。主要投诉领域在一般食品方面,共57290件,占比31.45%。
图表7:商品类投诉排名前十
单位:件
(三)服务类投诉热点
服务消费类投诉共计105301件,占投诉总量的36.63%。位于服务消费类投诉前五位分别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20695件,占比19.65%;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16376件,占比15.56%;销售服务类10888件,占比10.34%;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10155件,占比9.64%;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类5053件,占比4.80%。
图表8:服务类投诉排名前十
单位:件
三、举报数据分析
2021年前三季度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举报13.18万件,占诉求总量的10.08%,立案2.5万件,罚没金额549.01万元。其中,商品消费类举报10.94万件,占举报量的 83 %,服务消费类举报共计 2.24万件,占举报总量的 17%。从举报类别来看,主要集中在广告违法方面,共73689件,占比55.91%。
图表9: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12315举报接收情况表
单位:件
图表10:举报问题排名前五
单位:件
四、咨询数据分析
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各类咨询88.76万件,占诉求总量的67.92%。从咨询内容看,市场监管系统方面154536件,占比17.41%;非市场监管系统方面411025件,占比46.31%;消费维权知识方面322044件,占比36.28%。
涉及市场监管系统的咨询问题主要集中在投诉举报处理、网络交易监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产品(商品)质量、食品监管、价格监督、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等方面。
图表11: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12315咨询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