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盐业执法监督局:学党史践初心 沉入制盐企业办实事

时间:2021-12-13 10:57 来源:

  河南省盐业执法监督局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坚持做到知行合一、学史力行,精准开展好“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干担当的内生动力,以实际行动服务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12月7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勇带领监督一处有关人员到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中盐河南盐业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现场解决因受2017年“异味盐”事件影响,原盐生产企业中盐舞阳盐化未及时召回中盐河南物流不合格盐产品6055.55吨,造成产品长期占压仓库,企业承受巨大经济损失,现由原盐生产企业按1:1进行原盐补偿,并对该批食盐进行拆箱破袋,降级为工业盐进行处置等实际问题。赵勇深入车间,详细询问处置程序,调阅出入库单据,实地查看处置进度,并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落实责任,切实肩负起保证食盐安全的政治担当。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忧患意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扛稳食盐供应安全和食盐质量安全的政治责任,以躬身入局、担当作为的工作实效,切实担负起“两个确保”的历史使命,让全省人民群众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要严把“三关”,依法依规按程序妥善处置不合格盐产品。要严把产品出厂关,详细制定处置方案,严格落实操作流程,严肃执行处置规定,采取点对点、货对货、人对人的处置方法,按程序进行处置,坚决防止在出厂、运输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要严把入厂关,指定专人专班,认真核对入库时间、数量、包装、票据,并妥善保管存放,及时拆箱破袋,严格检验检测,确保降级后产品质量符合工业盐使用标准;要严把二次销售关,采取定点销售的办法,积极主动做好与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无缝衔接,确保该批次盐产品不流入食盐市场。

  三是要突出服务,扎实做好全省制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省级盐业执法监督部门要将此批次盐产品作为跨区域盐业执法监督重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采取定期调阅相关资料、查看视频监控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企业出入库单据、运输过程、库存拆破、质量检测、降级处置等进行全方位的实时监管。同时,要认真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发挥好执法、监督、服务的职能作用,积极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办好惠民惠企实事好事。(省盐业执法监督局 杨斌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