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索引号:10370-01-2021-00279
主题分类:公告通知
文   号:2021年第105号(通告)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1-12-03 19:13:45.0
发布日期:2021-12-03 19:13:45.0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1年第105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5号),涉及河南省食品经营单位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在国家监督抽检中,河南省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管城分公司销售的、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盛源水产店的冰鲜海鲈鱼(抽样单号:GC21000000105634223,抽样基数:6kg,生产日期:2021-9-19),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二、产品风险防控情况。2021年10月14日郑州市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对该批次不合格检验报告进行了送达,并对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管城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经查,该公司已于2021年9月19日采购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盛源水产店的冰鲜海鲈鱼6.4kg,上架后于2021年9月24日销售完毕。截至2021年11月30日,未收到召回的该批次海鲈鱼。

  中牟县盛源水产店(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万邦国际批发市场B6-3A,经营者张英铎)销售给郑州丹尼斯人民店(郑州市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管城分公司)的海鲈鱼是2021年9月17日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荣益水产店购进,住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虹桥一路18号,经营者周远群。共采购海鲈鱼15公斤,郑州市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管城分公司采购6.4kg,剩余8.6kg被个人采购,该产品已销售完毕,无库存。截至2021年11月30日,未收到召回的该批次海鲈鱼。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以上批次不合格食品或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