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索引号:10370-01-2021-00265
主题分类:文件发布
文   号:豫市监〔2021〕70号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1-11-17 16:14:50.0
发布日期:2021-11-17 16:14:50.0
失效时间: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豫市监〔2021〕7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政府有关部门,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省地方标准立项工作,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2年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河南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在促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切实做好2022年省地方标准立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眼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需求,加快制定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公益类标准。

  (二)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地理标志产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不在地方标准制定范围。

  (三)对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项。

  二、立项重点

  (一)农业农村领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数字乡村战略和智慧农业,突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构建育种、栽培、收获、储藏、加工、包装等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条标准体系。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的乡村治理领域标准。

  (二)工业、高新技术领域。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点行业,制定碳排放能耗限额标准,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区块链、新能源、新材料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循环经济等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标准。

  (三)现代服务业领域。以健康、养老、旅游、家政、住宿、餐饮、物业等为重点的生活性服务业的标准;以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的标准。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政务服务便民化需求为重点的政务服务、智慧监管、大数据、公共资源交易、机关事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劳动就业、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和医疗、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服务等标准。

  (五)生态环保领域。以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为重点的污染物排放、监管及防治标准,应对气候变化减缓、适应、监测评估的标准,山水林田湖草沙多生态系统质量与经营利用标准,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标准。

  (六)安全生产领域。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网络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劳动防护等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和咨询工作。

  (二)项目申报需登录“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db41.com/),在“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立项建议,填写《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三)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立项申请材料时,应明确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名单。倡导多个部门、多个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协作,共同参与标准制定,以权威公认的标准建立共识、凝聚合力。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原则上不允许变动。

  (四)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登录“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在“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本部门、本行业归口管理标准的申报情况,并根据实际需求,对立项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提出省地方标准立项意见,形成《2022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意见汇总表》(附件2),反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原则上应当在下达计划后一年内完成。没有正当理由,项目逾期未完成,或者情势变更,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予以终止。上一年度未完成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四、计划下达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需要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估,下达2022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并在“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五、申报时间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于2022年1月31日前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2022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意见汇总表》。

  六、联系方式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371—65569058

  邮箱:hndb41@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79号

  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项目申报系统)

  电话:0371—65325995

  地址: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与白佛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附件:1.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2022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意见汇总表


附件1

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标准项目名称


制定/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标准性质

强制性□   推荐性□

计划完成年限

12个月□

24个月□

(仅限强制性标准)

标准领域

或类别

1)农业:粮食作物□  经济作物□  油料作物□  植物保护□

土肥□  农业机械□  渔业□  畜牧□ 茶叶□  其他□

2)林业□   花卉□

3)工业:消费品□  交通□ 能源□  自然资源□  装备与材料□    

信息技术与自动化 □  水利工程□ 其他 □

4)服务业:生产性服务£    生活性服务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  其他□

5)生态环保□

6)安全生产□

ICS


CCS


主要起草单位


其他起草单位


起草人


技术归口单位


行政主管部门


立项必要性及

目的意义

制定或修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包含政策依据,研究背景、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

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制定项目:请写明标准的适用范围,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 ;

2.修订项目:详细写出本次要修订主要变化内容等;

3.项目预期和效果;

4.附件上传标准草案。

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1.国内外产业情况;

2.国内外标准情况,存在问题;

3.申报单位情况;

4.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编号及名称。

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

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是否存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相关标准的内容异同,参考和引用的标准、法律法规依据及与之关系等内容。

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

强制性标准(条款)制定的依据及主要内容

推荐性标准项目不填写。

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

是否有科研项目支撑

□        否□

科研项目编号及名称


是否涉及专利

□        否□

专利号及名称


主要标准起草单位专业背景

主要工作职责、业绩、主导制定标准情况等。

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

主要起草人

专业背景

专业特长、业务技术成果、制定标准情况等。

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

项目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项目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箱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月  日

 

注:若内容填不下的可加附页。



附件2

2022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意见汇总表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标准项目名称

制定/修订

主要起草单位

意见或建议

同意

不同意(应说明理由)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