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动洗衣机产品能效标识计量专项随机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时间:2021-06-2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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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动洗衣机产品能效标识计量专项随机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电动洗衣机能效标识计量专项随机监督抽查。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定原则等。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采用扑克牌或者掷骰子的方法产生。
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抽取样品数为每个规格型号2台,其中1台为检测样品,其余1台为备用样品。
2.检测依据
表1 电动洗衣机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1 | 单位功效耗电量 | GB 12021.4-2013 GB/T 4288-2018 |
2 | 单位功效用水量 | GB 12021.4-2013 GB/T 4288-2018 |
3 | 洗净比 | GB 12021.4-2013 GB/T 4288-2018 |
4 | 含水率 | GB/T 4288-2018 |
5 | GB/T 4288-2018 | |
6 | 能效等级 | GB 12021.4-2013 |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CEL 003-2016《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GB 12021.4-2013《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
GB/T 4288-201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
3.2判定原则
经检测,检测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测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