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经营者发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时间:2021-09-17 08:32 来源:平观新闻

  为切实维护中秋、国庆期间群众生活必需品、旅游市场、停车收费等价格秩序,稳定市场价格水平,根据相关价格法律法规,9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经营者发布提醒告诫书。

  市场监管局从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策,对国家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严禁擅自调价,自主定价的企业自觉维护市场稳定,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内容要真实、清晰、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行为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经营者严禁对米面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作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价格秩序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提醒告诫。

  “从事旅游、停车、交通等服务行业的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出台的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相关优惠政策,自觉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市市场监管局价格检查科科长邓伟说,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我们局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努力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

  市市场监管局还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持续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源头管控。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市民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