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铝合金建筑型材等18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索引号:10370-01-2021-00219
主题分类:公告通知
文   号:2021年第79号(通告)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1-09-16 11:50:16.0
发布日期:2021-09-16 11:50:16.0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1年第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第18号令)规定,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铝合金建筑型材、干混砂浆、机制砂、建筑用外墙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油漆、建筑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变性燃料乙醇、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尿素水溶液、轮胎、食品接触用纸容器、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食品用纸和纸板材料、非道路照明用LED灯、弹簧软床垫等18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检验了554家次企业生产销售的568批次产品,发现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见附件1)。现予以通告。

  一、符合标准要求产品

  本次抽查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共551批次,其中,弹簧软床垫、机制砂、建筑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变性燃料乙醇、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轮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食品用纸和纸板材料等10种产品未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情况(见附件2)。

  二、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

  本次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共17批次,其中,非道路照明用LED灯1批次、干混砂浆7批次、铝合金建筑型材1批次、建筑用外墙涂料2批次、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2批次、油漆1批次、尿素水溶液1批次、食品接触用纸容器2批次(见附件3)。

  (一)非道路照明用LED灯。

  本次共抽查了新乡、三门峡、洛阳、安阳、郑州、鹤壁、漯河、兰考等8个市(县)15家次企业生产销售的19批次非道路照明用LED灯产品。其中1批次非道路照明用LED灯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5.3%。重点对非道路照明用LED灯产品的灯头互换性(可替换部件)、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绝缘电阻(潮态)、介电强度(潮态)、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灼热丝试验)、功率、功率因数、光效(效能)、光通量、显色指数、相关色温、色品容差(色差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耐热性。

  1.新郑市龙湖镇久耀照明商行(标称生产企业:江门市志城照明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嵌入式LED天花灯/筒灯,耐热项目中①固定载流部件或安全特低电压部件就位的部件没有足够的耐热,标准规定提供防触电保护的外部绝缘材料部件,以及固定载流部件或安全特低电压部件就位的绝缘材料部件,都应有足够的耐热。②压痕直径实测值5.1mm,标准规定压痕直径≤2mm。

  (二)干混砂浆。

  本次共抽查了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漯河、南阳、信阳等9个市(县)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干混砂浆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24.1%。重点对干混砂浆产品的外观、保水率、2h稠度损失率、28d抗压强度、凝结时间、14d拉伸粘结强度、放射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2h稠度损失率、凝结时间、28d抗压强度。

  2.平顶山市鑫瑞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干混砂

  浆(规格型号:DP-G M5),28d抗压强度项目实测值2.1MPa,标准规定28d抗压强度≥5.0MPa。

  3.宝丰县世纪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干混砂浆(规格型号:DM-G M5),28d抗压强度项目实测值0.9MPa,标准规定28d抗压强度≥5.0MPa;凝结时间项目实测值17.6h,标准规定凝结时间3h~12h。

  4.平顶山永康佳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干混砂浆(规格

  型号:DM-G M5),28d抗压强度项目实测值1.9MPa,标准规定28d抗压强度≥5.0MPa。

  5.南阳市隆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干混砂浆(规格型

  号:DM-G M5),凝结时间项目实测值15.4h,标准规定凝结时间3h~12h。

  6.罗山县豫宏干混砂浆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干混砂浆(规

  格型号:DM-G M5),28d抗压强度项目实测值2.6MPa,标准规定28d抗压强度≥5.0MPa;凝结时间项目实测值15.4h,标准规定凝结时间3h~12h。

  7.开封瑞亨干混砂浆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干混砂浆(规格

  型号:DP-G M10),28d抗压强度项目实测值4.3MPa,标准规定28d抗压强度≥10.0MP。

  8.河南永阳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干混砂浆(规格型号:DM-G M5),28d抗压强度项目实测值1.9MPa,标准规定28d抗压强度≥5.0MPa;2h稠度损失率项目实测值41%,标准规定2h稠度损失率≤30%。

  (三)铝合金建筑型材。

  本次共抽查了郑州、开封、安阳、焦作、许昌、三门峡、周口、南阳、信阳、济源、汝州、滑县等12个市(县)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3.3%。重点对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壁厚尺寸、膜厚、附着性、硬度、耐碱性、纵向抗剪特征值(高温)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主要不符合项目涉及2h稠度损失率、凝结时间、28d抗压强度。不符合项目涉及纵向抗剪特征值(高温)。

  9.河南诚品铝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铝合金建筑型材-隔热型材,纵向抗剪特征值(高温)项目实测值初检4 N/mm、复验1:5 N/mm、复验2:5 N/mm,标准规定≥24N/mm。

  (四)建筑用外墙涂料。

  本次共抽查了郑州、开封、洛阳、济源、濮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商丘、平顶山、驻马店、漯河、南阳、许昌、周口、永城、兰考、固始、长垣、汝州等21个市(县)45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4.4%。重点对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的对比率、耐洗刷性、低温稳定性、VOC含量、透水性、甲醛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主要不符合项目涉及2h稠度损失率、凝结时间、28d抗压强度。不符合项目涉及透水性、甲醛含量、对比率。

  10. 河南现代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外墙乳胶漆,对比率项目实测值0.79,标准规定不小于0.87。

  11. 河南中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抗碱封闭底漆,透水性项目实测值0.9mL,标准规定不大于0.5 mL;甲醛含量项目实测值179mg/kg,标准规定不大于50mg/kg。

  (五)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本次共抽查了郑州、洛阳、周口、济源、濮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商丘、平顶山、南阳、许昌、周口、驻马店、漯河、长垣、汝州、兰考、永城、邓州、固始等22个市(县)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3.3%。重点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的对比率、耐洗刷性、低温稳定性、VOC含量、甲醛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对比率。

  12. 河南现代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内墙乳胶漆,对比率项目实测值0.82,标准规定不小于0.90。

  13. 平顶山奥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净味636内墙乳胶漆,对比率项目实测值0.86,标准规定不小于0.90。

  (六)油漆。

  本次共抽查了郑州、开封、洛阳、新乡、濮阳、焦作、商丘、南阳、滑县、邓州、长垣等11个市(县)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油漆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2.5%。重点对油漆产品的细度、硬度、不挥发物含量、重金属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细度。

  14. 河南凯仕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醇酸磁漆,细度项目实测值50μm,标准规定不大于40μm。

  (七)尿素水溶液。

  本次共抽查了郑州、洛阳、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济源、巩义、长垣、邓州、永城、固始等18个市(县)36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尿素水溶液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2.8%。重点对尿素水溶液产品的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钙、铁、铜、锌、铬、镍、铝、镁、钠、钾、一致性确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钙、镁、钠)。

  15.郑州通之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尿素水溶液,尿素含量项目实测值31.5%,标准规定31.8%~33.2%;密度项目实测值1086.5kg/m3,标准规定1087.0kg/m3~1093.0kg/m3;折光率项目实测值1.3805,标准规定1.3814~1.3843;杂质含量(钙)项目实测值8.0mg/kg,标准规定不大于0.5mg/kg;杂质含量(镁)项目实测值3.5mg/kg,标准规定不大于0.5mg/kg;杂质含量(钠)项目实测值9.7mg/kg,标准规定不大于0.5mg/kg。

  (八)食品接触用纸容器。

  本次共抽查了郑州、开封、安阳、新乡、濮阳、平顶山、焦作、许昌、漯河、商丘、驻马店、信阳、南阳等13个市(县)39家次企业生产销售的46批次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4.4%。重点对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的感官指标、外观、容量及容量偏差、抗压强度、杯身挺度、渗漏性能、耐温性能、漏水性、跌落试验、轴向压溃力、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铅、砷、甲醛、重金属(以Pb计)、荧光性物质、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感官指标、容量及容量偏差。

  16.内黄县爱尚家购物广场(标称生产企业:郑州市秀佳纸杯广告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纸杯,感官指标项目实测值杯底距杯身9mm处有印刷,标准规定杯口距杯身15mm内、杯底距杯身10mm内不应印刷,容量及容量偏差项目实测值-13.6,标准规定±5.0。

  17.焦作市恒桥乐家超市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河南美好洁纸杯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纸杯,容量及容量偏差项目实测值-8.3,标准规定±5.0。

  三、处置措施

  针对此次抽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认真分析研究发现的问题,加强监督持续做好结果后处理相关工作。对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责成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 1.铝合金建筑型材等18种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按产品)

           2.铝合金建筑型材等18种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符合标准要求企业情况表

           3.铝合金建筑型材等18种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情况表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附件1.xlsx

附件2.xlsx

附件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