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10370-01-2021-00179
主题分类:文件发布
文   号: 豫市监〔2021〕54号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1-07-26 18:15:00.0
发布日期:2021-07-29 18:14:53.0
失效时间: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

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豫市监〔2021〕5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郑州辖区各支行: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深入推进全省企业开办服务工作开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勇做标杆引领,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一)服务举措不断完善。进一步扩大企业开办的覆盖面,延伸服务领域,降低办事成本,推动企业信息互联共享,推进企业开办和市场准入领域各项改革举措协调联动,打造“一网办、不见面、零收费”的“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

  (二)办事效率加快提升。不断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功能,优化办事流程,破解堵点难点,打通关键环节,提高便捷度,到2021年底,实现全省各级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办结,网上办理占比超过90%。

  (三)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通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提升以及一系列改革举措,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2021年实现全省净增市场主体超过60万户,年底实有市场主体突破840万户,保持中部地区首位、全国第一方阵。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企业开办+N项服务”覆盖面。在已纳入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事项基础上,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进一步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探索将获得电力、投资项目备案等更多事项纳入覆盖范围,实行集成办理,推动“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提速、扩围,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二)打通“一网通办”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数据互联共享,优化完善平台功能,打通关键环节。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完成设立登记后,可自主选办其他事项,可后续随时通过平台申办企业开办各项事项。利用现有平台,探索开发企业变更、备案等业务涉及事项的“一网通办”,进一步完善企业注销“一网通办”,为企业打造全生命周期的“一网通办”服务,同时将企业变更、备案、注销相关信息向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实时共享,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实时将办件结果反馈至“一网通办”平台。

  (三)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对标一流水平,实现企业开办全程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其他办理事项并联审批、一次办妥、统一出件。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企业可通过平台实时查看各事项办理进度。

  (四)加强线上线下衔接协同。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不搞强制线上办理。创新线下服务举措,大力开展辅导帮办,引导企业利用“一网通办”平台线上办理,进一步提高线上办理占比率。整合优化各部门线下窗口设置,提升企业开办专区服务效能,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服务模式。

  (五)推动身份验证结果互认。涉及企业开办的自然人统一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只需进行一次身份验证,即可办理各环节事项。打通身份验证信息共享通道,各部门间统一信息采验证集标准,实行一次采集信息共享共用。优化身份验证方式,完善移动端验证流程,实现更多渠道身份验证。

  (六)积极推进全程零收费。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对新开办企业实行政府买单、免费刻制首套公章。通过各环节事项协调联动,推进全省企业开办全程零收费、零成本。

  (七)充分发挥电子证照功能。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的合法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企业在经营场所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即为履行亮照经营义务。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归集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

  (八)探索建立银行开户模式。经企业授权同意并自愿填写银行开户信息后,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将企业相关信息实时推送给企业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通过平台推送给税务、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后续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并将办件结果反馈“一网通办”平台(若不符合开户要求,未成功开立银行账户,银行则将前期所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作废),“一网通办” 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

  (九)加快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承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共同制定的《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规范(试行)》,建立健全我省的企业开办规范化、标准化指标体系。围绕解决一系列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完善企业开办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标准,搭建企业开办高质量服务平台。

  (十)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举措。进一步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承诺制、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等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深入实施“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先照后证”等证照领域改革,加强企业开办与各项改革的有机衔接和协同共进,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合力。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开办工作要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省市场监管局总体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级政府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企业开办工作的系统性、集成性、复杂性,积极应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企业开办政策举措,及时解答热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培训力度,及时宣讲各项政策要求,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力争培训到岗、到人、到一线,为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提供可靠的能力素质保障。

  (三)加强考核考评。结合营商环境评价,对企业开办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统一开展考核考评。动态跟踪各地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导督促各地抓好工作落实,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严肃问责。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