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2021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专业审查员考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20〕152号)要求,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21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专业审查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
考试统一使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制的试卷,采取限时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对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专业审查员报名审核通过人员(报名审核结果未通知本人视作报名审核已通过)按要求参加笔试,报名审核结果未通过人员已通知到本人,不再参加笔试,相关问题请咨询本次考试工作联络人员。
三、考试时间
2021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
四、考试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区)厚德楼2楼会议室。
五、考试要求
1.参加考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2寸个人照片2张,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2.考试前二十分钟入场,按顺序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3.宣布考试开始后,迟到三十分钟者不得入场。
4.参加考试人员和监考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5.除规定的考试试卷和考试用具外,不得携带与考题内容有关的资料入场考试。
6.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格维护考场纪律。
7.未参加本次笔试者,一律不得进行补考。
六、考试结果
考试结束后,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考者可于2021年7月20日后登录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郑州市防疫工作要求,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联 系 人:秦志伟
联系电话:0371-65566859 15068738883(手机)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