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盗安全门等19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时间:2021-05-18 16:47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第18号令)规定,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防盗安全门、采暖散热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砂轮、一般传动普通V带、破碎机、调度绞车、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预应力用液压千斤顶、复肥、氮肥、磷肥、钾肥、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密胺塑料餐具、食品接触用玻璃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餐具(果蔬)洗涤剂等19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检验了375家次企业生产销售的488批次产品,发现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见附件1)。现予以告。

一、符合标准要求产品

本次抽查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共478批次(见附件2),其中,防盗安全门、采暖散热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砂轮、一般传动普通V带、破碎机、调度绞车、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预应力用液压千斤顶、氮肥、磷肥、钾肥、密胺塑料餐具、食品接触用玻璃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等15种产品未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情况。

二、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

本次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共9批次,其中,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1批次、复肥3批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1批次、餐具(果蔬)洗涤剂4批次(见附件3)。

(一)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本次共抽取了郑州市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批次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33.3%。重点对功能、检测误差、报警误差、重复性、响应时间、耐压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耐压。

1.河南宏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硫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耐压项目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发生击穿现象,标准规定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不应发生放电或击穿现象,试验后检测报警仪功能应正常。

(二)复肥。

本次共抽取了21个市(县)7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77批次复肥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3.9%。重点对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氯离子、包装标识、酸碱度、有机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总养分、钾、氯离子、包装标识。

2. 得利丰肥业宁陵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合肥料,包装标识项目实测未标明高氯警示语,标准规定养分含量、含氯标识、警示语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3. 郑州宝丰农化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混肥料,包装标识项目实测未标明高氯警示语,标准规定养分含量、含氯标识、警示语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4.太康县军玲农资门市部(标称生产企业:湖北神农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复合肥料,总养分项目实测值45%,标准规定≥51%;钾项目实测值12.5%,标准规定≥15.5%;氯离子含量项目实测值36.2%,标准规定≤3.0%。

(三)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本次共抽取了12个市(县)5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80批次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2%。重点对感官要求、铅(Pb)、砷(As)、甲醛、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感官指标、渗漏性能、杯身挺度、容量及容量偏差、润湿张力、端盖脱离力、轴向压溃力、快速渗漏试验、抗压强度、耐破指数、抗张指数、吸水性、耐温性能、漏水性、跌落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感官指标。

5. 永城金博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安徽省界首市康威纸制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纸杯,感官指标项目实测值杯口距杯身15mm内、杯底距杯身10mm内有印刷,标准规定杯口距杯身15mm内、杯底距杯身10mm内不应印刷。

(四)餐具(果蔬)洗涤剂。

本次共抽取了11个市(县)2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0批次餐具(果蔬)洗涤剂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20.0%。重点对总活性物含量、pH值、去污力、荧光增白剂、甲醇、甲醛、砷(1%溶液中以砷计)、重金属(1%溶液中以铅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总活性物。

6.大商集团(新乡)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大连天池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柠檬洗洁精,总活性物含量项目实测值7%,标准规定≥15%。

7.偃师市乐福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上海洁臣护理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高效洗洁精,总活性物含量项目实测值10%,标准规定≥15%。

8.周口乐橙百货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广州蓝博生活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生姜去腥洗洁精,总活性物含量项目实测值13%,标准规定≥15%。

9.宁陵县发到家大润发购物广场(标称生产企业:莱湾洁品(郑州)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果蔬餐具净,总活性物含量项目实测值10%,标准规定≥15%。

三、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责成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餐具(果蔬)洗涤剂等不符合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将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 防盗安全门等19种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按产品)

     2. 防盗安全门等19种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符合标准要求企业情况表

     3. 防盗安全门等19种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情况表

附件1.xlsx

附件2.xls

附件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