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命名新县等7个县(区)为“河南省质量强县(区)示范县(区)”的公告
时间:2021-05-07 16:57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命名新县等7个县(区)为“河南省质量强县(区)示范县(区)”的公告
2021年第3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 行动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2号),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豫市监〔2020〕49号)要求,经专家论证、材料评审、现场核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研究,同意命名信阳市新县、濮阳市濮阳县、安阳市龙安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市文峰区、安阳市北关区为“河南省质量强县(区)示范县(区)”。示范期为2021年4月至2024年4月。
特此公告。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