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104种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10370-01-2021-00060
主题分类:文件发布
文   号:豫市监明电〔202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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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1-03-25 10:50:27.0
发布日期:2021-03-25 10:5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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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104种产品质量

河南省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豫市监明电〔2021〕6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10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抽查)。现将抽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共抽查了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玩具、童车、中小学生校服、老视成镜、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玻璃、特种劳动防护服、轮胎、液化石油气等104种产品,共抽查了4023家次企业, 其中, 790家企业因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拒检2家,涉嫌无证生产企业7家,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3224家次企业生产销售的3653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不涉及出口产品),检出25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6.8%(见附件1)。本次抽查结果已分批向社会公开发布,详情可登陆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查询。

  (二)拒检及涉嫌违法情况。在本次抽查中,有2家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鲁山县绿城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有7家企业涉嫌无证生产,分别是濮阳贝玻玻璃有限公司、河南沃锐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河南鑫辉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三门峡镂艺中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泌阳县锡安城钢化玻璃加工厂、南阳唐州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西峡众鑫瑞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见附件2)。其中,三门峡镂艺中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涉嫌无证生产。

  (三)主要做法。一是采取“双随机”方式。组织专家遴选抽样检验机构,通过“河南省许可网上审批及证后监管”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二是实施抽检分离,除现场检验外,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三是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四是强化抽查结果处理应用,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政府及部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

  本次抽查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共52种250批次(见附件3)。

  1.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抽查了15个市 (县)5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1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其中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4.8%。重点对纤维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甲醛、纤维含量。

  2.中小学生校服。抽查了15个市(县)38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中小学生校服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3.2%。重点对纤维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起球、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纤维含量、耐摩擦色牢度。

  3.课业簿册。抽查了6个市(县)9家企业销售的31批次课业册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6.4%。重点对定量、破页、脏迹、白页、印划线、断线、偏斜、封面/封底、内芯纸张施胶度、成品尺寸偏差、装订偏差、亮度(白度)、装订质量、封面的脱色程度、标志、重金属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张数。

  4.学生课桌椅。抽查了8个市(县)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学生课桌椅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2.5%。重点对金属喷漆层理化性能、安全性、桌面垂直静载荷、桌面垂直冲击试验、桌腿跌落试验、桌面水平静载荷试验、座面冲击、椅腿跌落、甲醛释放量、重金属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甲醛释放量。

  5.玩具。抽查了19个市(县)3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0批次玩具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3.3%。重点对标志、锐利边缘、锐利尖端、紧固件、电池箱、开关、操纵线牢度、车轮与轴结合牢度、连续动作、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填充料、填充质量、拼缝牢度、塑料件质量、不可拆卸塑料小物件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标识、拼缝牢度、缝纫质量、使用说明、安全警示。

  6.童车。抽查了10个市(县)3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0批次童车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6.0%。重点对材料质量、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燃烧性能、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锐利边缘和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推车的适用年龄、稳定性、静态强度、手把强度、制动装置、束缚系统的强度、安全带扣的强度、车轮的强度、动态耐久性试验、撞击强度、静态强度、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静态强度、危险夹缝、动态耐久性、制动装置。

  7.金属家具。抽查了9个市(县)3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0批次金属家具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2.5%。重点对外观性能、理化性能(冲击强度、耐腐蚀、耐干摩擦等)、结构安全、力学性能(结构和底架强度、稳定性等)、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可迁移性重金属)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理化性能金属喷漆涂层冲击强度。

  8软体家具。抽查了12个市(县)4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0批软体家具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2.5%。重点对面料要求、铺面边面缝纫、缝边要求、面料物理性能、卫生要求、弹簧、阻燃性能、甲醛释放量、耐久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产品的面料要求、铺面边面缝纫、缝边要求、面料物理性能、芯料外观、安全卫生要求、阻燃性能、耐久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铺面耐久性睡眠中心区域弹簧及铺面耐久性垫面高度变化。

  9.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抽查了8个市(县)2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0批次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30.0%。重点对总容积、噪声、储藏温度、耗电量、能效等级、总展示面积/净容积、温度、电能消耗、门和盖的密封性、水蒸气凝结、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总容积、耗电量、能效等级、接地措施。

  10.贵金属及仿真饰品。抽查了14个市 (县)38家企业销售的40批次贵金属及仿真饰品产品,其中2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60.0%。重点对标识(印记、标签)、金含量、质量、珠宝玉石定名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首饰产品标识(印记、标签)、珠宝玉石定名。

  11.老视成镜。抽查了12个市(县)104家企业销售的104批次老视成镜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0%。重点对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互查、光学中心垂直互查、镜片材料和表面的质量、装配质量、透射比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

  12.日用陶瓷。抽查了14个市(县)8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00批次日用陶瓷产品,其中1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8%。重点对吸水率、抗热震性、热稳定性、铅溶出量、镉溶出量、外观缺陷与质量等级、分级、微波炉适应性、冰箱到微波炉适应性、冰箱到烤箱适应性、白瓷白度、釉面光泽度、微波炉安全使用要求、洗碗机安全使用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吸水率、热稳定性、外观缺陷与质量等级。

  13.工艺陶瓷。抽查了5个市 (县)9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02批次工艺陶瓷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6.9%。重点对吸水率、陈设品外观艺术效果、外观缺陷与质量等级、感官要求、外观(颜色、釉质、纹片、釉中景观)、分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吸水率、分级、外观缺陷与质量等级。

  14.锁具。抽查了12个市(县)4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0批次锁具产品,其中1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36.0%。重点对互开率、锁舌伸出长度、锁头防拔安全装置、使用寿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互开率、锁舌伸出长度。

  15.建筑用钢筋。抽查了11个市(县)21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建筑用钢筋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3.7%。重点对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重量偏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强屈比、最大力总延伸率、重量偏差、横肋间距。

  16.木质地板。抽查了7个市(县)2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8批次木质地板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7.1%。重点对含水率、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胶合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腐蚀、浸渍剥离、静曲强度、弹性模量、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内结合强度、甲醛释放量。

  17.机制砂。抽查了4个市(县)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机制砂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33.3%。重点对颗粒级配、细度模数、泥块含量、石粉含量、松散堆积密度、表观密度、空隙率、放射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颗粒级配、细度模数、泥块含量。

  18.新型墙体材料。抽查了22个市(县)107家企业生产的107批次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其中2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8.7%。重点对强度级别、抗冻性、干密度、吸水率、放射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强度级别、抗冻性、干密度。

  19.玻璃。抽查了23个市(县)12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23批次玻璃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5.7%。重点对碎片状态、厚度、表面应力、霰弹袋冲击性能、抗冲击性、耐热冲击性能、尺寸偏差、耐热性、耐湿性、耐辐照性、外观质量、露点、耐紫外线辐照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碎片状态、厚度。

  20.建筑金属面绝热夹芯板。抽查了14个市(县)31家企业生产的31批次建筑金属面绝热夹芯板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2.9%。重点对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粘结强度、剥离性能、芯材体积密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芯材体积密度。

  21.铝合金建筑型材。抽查了11个市(县)30家企业生产的52批次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3.8%。重点对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壁厚尺寸、膜厚、附着性、硬度、耐碱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化学成分Fe、膜厚(阳极氧化膜局部膜厚、膜厚复合膜局部膜厚、膜厚漆膜局部膜厚项目)。

  22.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抽查了19个市(县)6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0批次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3.3%。重点对低温稳定性、对比率、耐洗刷性、耐碱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可溶性重金属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对比率(白色和浅色)。

  23.建筑用外墙涂料。抽查了23个市(县)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2.0%。重点对对比率(白色和浅色)、耐洗刷性、耐沾污性、低温稳定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游离甲醛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含量总和、重金属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对比率(白色和浅色)。

  24.人造板。抽查了16个市(县)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人造板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2.0%。重点对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表面耐磨、表面耐香烟灼烧、表面耐干热、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龟裂、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胶合强度、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吸水厚度膨胀率。

  25.人造石。抽查了7个市(县)18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人造石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5.6%。重点对莫氏硬度、吸水率、落球冲击、弯曲性能、压缩强度、耐磨性、线性热膨胀系数、放射性、耐污染性、耐化学药品性、耐高温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压缩强度。

  26.塑料管材管件。抽查了19个市(县)88家企业生产的88批次塑料管材管件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2.3%。重点对规格尺寸、断裂伸长率、纵向回缩率、冷热水静液压试验、简支梁冲击试验、外观、密度、维卡软化温度、拉伸屈服应力、落锤冲击试验、环刚度、扁平试验、抗压性能、冲击性能、弯曲性能、弯扁性能、耐热性能、阻燃性能(自熄时间)、卫生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密度、拉伸屈服应力、静液压试验、抗压性能。

  27.天然石材。抽查了3个市(县)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天然石材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1.7%。重点对外观质量、长度偏差、宽度偏差、厚度偏差、平面度公差、角度公差、光泽度、体积密度、吸水率、弯曲强度、压缩强度、耐磨性、放射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长度偏差、宽度偏差、厚度偏差、弯曲强度、压缩强度。

  28.住宅厨房排气道。抽查了14个市(县)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住宅厨房排气道产品。其中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3.8%。重点对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垂直承载力、耐软物撞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耐软物撞击。

  29.低压成套开关及控制设备。抽查了19个市(县)90家企业生产的95批次低压成套开关及控制设备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8.4%。重点对布线、操作性能和功能、提升、电击防护和保护电路完整性、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工频耐受电压、冲击耐受电压、机械操作、温升、通电操作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布线、操作性能和功能、温升、冲击耐受电压。

  30.电缆桥架。抽查了8个市(县)30家企业生产的48批次电缆桥架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8.3%。重点对外观-焊缝要求、外观-桥架表面、表面质量-涂覆层质量、表面处理-防护层厚度、表面处理-涂覆层工艺、外形尺寸、承载能力、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外形尺寸—制造精度、表面质量—涂覆层厚度、表面处理—防护层厚度、板材厚度。

  31.电力变压器。抽查了15个市(县)52家企业生产的52批次电力变压器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5.8%。重点对铭牌、绕组电阻测量(绕组直流电阻不平衡率)、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测量、总损耗、外施耐压试验、感应耐压试验、局部放电测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外施耐压试验、空载损耗测量。

  32.道路灯具。抽查了6个市(县)2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0批次道路灯具产品,其中1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53.3%。重点对接地规定、耐热、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电气强度、灯功率、功率因数、光效/光通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接地规定、灯功率、显色指、谐波。

  33.特种劳动防护服。抽查了3个市(县)10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特种劳动防护服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6.7%。重点对点对点电阻、服装带电电荷量、面料阻燃性、纤维含量、甲醛、Ph值、尺寸变化率、透气率、弯曲长度、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甲醛含量、pH值、弯曲长度。

  34.三轮摩托车。抽查了2个市(县)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正三轮摩托车(燃油)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7.7%。重点对排气污染物(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工况法)、安全运行强制性项目、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噪声、燃油消耗量、装于摩托车上喇叭的性能要求、后视镜的安装要求及间接视野装置安装要求、防盗装置、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制动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排气污染物(工况法)、燃油消耗量。

  35.瓦楞纸箱。抽查了20个市(县)65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瓦楞纸箱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4.6%。重点对耐破强度、厚度、粘合强度、边压强度、摇盖耐折、空箱抗压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粘合强度、空箱抗压强度。

  36.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抽查了9个市(县)24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4.2%。重点对静液压试验、脉冲试验、泄漏试验、爆破压力试验、臭氧老化试验、低温曲挠性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脉冲试验(耐油基流体)。

  37.环形混凝土电杆。抽查了17个市(县)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环形混凝土电杆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4%。重点对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保护层厚度、力学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保护层厚度。

  38.阀门。抽查了5个市(县)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阀门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5.0%。重点对铸钢件表面质量、阀杆直径测量、阀体壁厚测量、低压密封试验、上密封试验、高压密封试验、壳体试验、蝶板承压能力试验、阀体材质成分分析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阀杆直径测量。

  39.摩擦材料。抽查了9个市(县)29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摩擦材料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6.1%。重点对外观质量、摩擦性能、石棉含量、镉、六价铬、铅、汞的测定、冲击强度、密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摩擦性能。

  40.耐火材料。抽查了10个市(县)62家企业生产的62批次耐火材料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8.1%。重点对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体积密度、常温抗折强度(1500℃×24h)常温耐压强度(110℃×24h 、1500℃×3h、1500℃×24h)、加热永久线变化(1500℃×3h)。

  41.人造金刚石微粉。抽查了7个市(县)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人造金刚石微粉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2.0%。重点对粒度分布、颗粒形状、杂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粒度分布。

  42.润滑油。抽查了9个市(县)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润滑油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3.3%。重点对运动黏度、闪点、倾点、水分、机械杂质、泡沫性、高温高剪切黏度、低温动力黏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低温动力黏度。

  43.卷尺类。抽查了4个市(县)1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5批次卷尺类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1.4%。重点对基本尺寸、尺带示值误差、抗拉强度、尺带挺直度、尺带直线度、尺带线纹、尺带涂膜层厚度、尺带涂层附着力、尺带涂层柔韧性、尺带涂层冲砂、尺带和尺盒表面质量、装配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抗拉强度、尺带涂层冲砂。

  44.螺钉旋具。抽查了4个市(县)14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螺钉旋具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4.3%。重点对表面质量、工作端部外形、基本尺寸、硬度、旋杆扭矩、旋杆与旋柄连接强度、磁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基本尺寸(旋杆长度)、旋杆扭矩、硬度。

  45.电磁流量计。抽查了3个市(县)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电磁流量计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9.1%。重点对外观检查、基本误差试验、重复性试验、绝缘强度试验、绝缘电阻试验、耐压强度性能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基本误差试验。

  46.热量表。抽查了4个市(县)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9批次热量表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1.1%。重点对显示、强度和密封性、准确度、允许压力损失和重复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准确度。

  47.带式输送机。抽查了12个市(县)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带式输送机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3.3%。重点对拉紧装置、机电保护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减速器、制动装置、输送带对中运行、输送机空载噪声、运行带速、电动滚筒、相邻三组托辊辊子上表面高低差、运行性能、清扫器、驱动装置密封性、漆膜附着力及厚度检查、滚筒焊缝质量、滚筒最小壁厚、滚筒静平衡试验、滚筒外圆径向圆跳动、胶面滚筒物理机械性能、托辊辊子动旋转阻力试验、托辊辊子停止1小时后旋转阻力、防尘性能试验、防水性能试验、托辊辊子轴向位移量测定、托辊辊子轴向承载试验、托辊辊子轴向载荷试验、托辊辊子跌落试验、托辊辊子外圆径向圆跳动测定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托辊轴向承载能力。

  48.金属锭。抽查了4个市(县)9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金属锭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1.1%。重点对化学成分、物理规格、表面质量、标志、包装、贮存、质量证明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物理规格、标志、质量证明书。

  49.阴极铜。抽查了3个市(县)5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阴极铜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10.0%。重点对化学成分、表面质量、标志、贮存、和质量证明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标志、质量证明书。

  50.轮胎。抽查了8个市(县)20家企业生产的31批次轮胎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6.4%。重点对断面宽、外直径、磨耗标志高度、强度性能、脱圈阻力性能、耐久性能、高速性能、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硬度(邵尔A)、磨耗量(阿克隆)、部件间粘合强度、厚度、气密性、热拉伸变形、接头强度、胶垫气门嘴与胎身粘合强度、有底座气门嘴与胶垫粘合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接头强度。

  51.潜水电泵。抽查了3个市(县)6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潜水电泵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25%。重点对过载保护、接地措施、绝缘电阻、电泵引出电缆、效率、规定点流量扬程、功率因数、定子温升限值、电机内腔水(气)压试验、安全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绝缘电阻、规定点流量与扬程、效率。

  52.液化石油气。抽查了20个市(县)60家企业销售的60批次液化石油气产品,其中1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26.7%。重点对密度、蒸气压、组分、残留物、铜片腐蚀、游离水、硫化氢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为组分。

  (二)符合标准要求产品

  本次抽查未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共52种1232批次。分别是中小学教科书、复印纸、儿童背包、童鞋、凉鞋、卫生巾(护垫)、沙发、自镇流LED灯、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配装眼镜、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建筑内外墙腻子、建筑防水涂料、油漆、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硅酸盐水泥熟料、钢质防护门、中小型电动机、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钢制资料柜、商品条码、纱线、羊剪绒毛皮、鞋面用皮革、铝合金工业型材、镁合金热挤压型材、镁合金牺牲阳极、镁合金圆铸锭、膨胀珍珠岩及绝热制品、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润滑脂、扳手类、水表、电子吊称、电子台案秤、电能表、膜式燃气表、燃油加油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互感器、铝及铝合金产品、氧化铝、铝粉、氢氧化铝、有机热载体、尿素水溶液、车用压缩天燃气、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变性燃料乙醇。

  三、跟踪抽查结果

  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126家,有8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符合标准要求(见附件4),118家企业本次抽查符合标准要求。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巩义、汝州、滑县、永城、鹿邑、新蔡等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的235家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特别是连续两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要依法做好结果处理工作。对2家拒检及7家涉嫌无证生产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后处理台账式管理制度,各相关市(县区)局要及时报送本次抽查不符合标准企业后处理结果及拒检和涉嫌无证生产企业处理情况。

  (二)将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后续监管,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质量意识,引导企业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销售。

  (三)对于本次抽查中不符合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贵金属及仿真饰品、锁具、机制砂、道路灯具、液化石油气等,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必要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对于本次抽查中暴露出的产品问题,要通过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技术机构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等形式,主动帮扶企业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我省产品质量不断提升。

  

       附件: 1.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按产品)

           2.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拒检及涉嫌无证生产企业名单

           3. 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情况表

           4. 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名单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xlsx

附件2.xlsx

附件3.xlsx

附件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