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省12315消费维权数据分析报告

时间:2021-03-15 10:45 来源:

一、全省12315工作基本概况

2020年,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各级12315工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着力畅通12315消费诉求接收渠道,规范12315投诉举报受理办理流程,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消费诉求渠道更加畅通便捷

2019年12月31日,基于市场监管“五线合一”基础上的河南12315投诉举报热线话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并与全国12315平台对接集成,全省12315热线实行7×24小时人工接听服务,原质检12365、食药12331、价监12358、知识产权12330四个热线号码停止使用,实现了12315一号对外统一受理市场监管领域的消费诉求。同时,消费者除了选择拨打12315热线,还可以通过12315平台官方网站、手机APP、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百度)等进行在线投诉举报,群众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消费诉求的渠道更加畅通便捷。

(二)投诉举报管理工作规范高效

省局12315指挥中心组织举办了全省12315消费维权业务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全系统12315工作人员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全省各级12315工作机构充分利用12315信息化平台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受理办理工作流程,加强对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省局12315指挥中心完成投诉举报件回访抽查15000余件,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投诉举报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同时,强化12315数据分析运用,每季度开展例行分析,特殊时段如疫情期间进行专项分析,及时发布分析报告,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此外,还针对分析研判发现的突出问题,在节假日和重点消费时段,提前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积极引导群众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三)消费环境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着力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机制,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加到28家。积极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的“五进”工程建设,向基层延伸12315工作触角,全省累计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7397个。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全省共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街区、景区、园区、企业等11000多家(个)。大力发展ODR(消费纠纷在线解决)企业,推动消费纠纷在线和解,全年新发展ODR企业1400家,全省累计发展ODR企业1921家,总量居全国前列。引导试点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发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621家。通过积极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和权益维护渠道,积极推动消费维权便利化等有力措施,消费者满意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环境安全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12315消费诉求数据总体分析

2020年全省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各类诉求141.87万件,同比增长86.84%。其中,投诉26.31万件,举报19.54万件,咨询96.02万件,分别占比18.54%、13.78%、67.6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亿元。

图表12020年全省12315诉求接收量结构图

单位:件


 

 2020年河南省12315消费维权 数据分析报告

分析全省12315消费诉求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五线合一”后的12315热线承载了市场监管全领域的投诉举报和咨询,社会知晓度进一步提升;二是我省12315热线由工作日接听升级为7×24小时人工接听,热线渠道更加畅通便捷;三是电脑端全国12315平台和APP、小程序等移动端功能更加成熟完善,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多元的维权渠道;四是当前经济社会正在步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商品服务的高质量消费需求和期待更加凸显。

    (一)诉求接收渠道情况

    从诉求渠道来看,通过12315热线电话接收的诉求量为118.14万件,占诉求总量的83.27%,显示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消费维权仍是消费者最青睐的方式。电脑端12315平台官方网站全年共接收投诉举报16.35万件,占诉求总量的11.52%;手机移动客户端渠道共接收投诉举报近6万件,占诉求总量的4.23%。

 

图表22020年各渠道接收诉求量及占比

单位:件    

接收方式

投诉

举报

咨询

诉求总量

占比

热线电话

190259

36626

954482

1181367

83.27%

PC官方网站

19935

143544

/

163479

11.52%

移动

客户端

手机APP

22098

4922

/

27020

1.90%

微信小程序

18343

5349

/

23692

1.67%

百度小程序

2901

1151

/

4052

0.29%

公众号

2260

594

/

2854

0.20%

支付宝小程序

1717

653

/

2370

0.17%

其他

5585

2594

5714

13893

0.98%

合计

263098

195433

960196

1418727

100.00%

 

相比较拨打热线电话,消费者选择电脑端或移动客户端进行投诉举报,可以直接在12315平台上传证据或者相关凭证,消费维权更加便捷,因此选择该渠道进行诉求表达的消费者也越来越多。数据显示,12315平台官方网站投诉举报接收量增势明显,第四季度较第一季度增长了751.10%,移动客户端接收的投诉举报量也呈现稳步增长趋势。

图表32020年各季度电脑端移动客户端接收诉求趋势图

单位:件

2020年河南省12315消费维权 数据分析报告 

    (二)诉求时段变化情况

从诉求时段来看,2月份受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影响,居民居家隔离,社会消费大幅下降,单月诉求量全年最低。除2月份外全年月度接收诉求均在10万件以上,其中,11、12月份“双十一”“双十二”等集中消费时点影响,诉求量较高,其余月份诉求量总体走势平稳。而往年诉求接收数量较为突出的3月份,在2020年的接收数量与其他大部分月份基本持平。受疫情影响,2020年“3·15”期间,央视3·15晚会及各地聚集性宣传活动未正常举办,“3·15”期间消费者诉求量为10936件,同比下降21.80%。数据变化显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及相关宣传活动的品牌知名度和受关注度较高,其对群众消费维权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图表42020年全省12315诉求接收月度变化

单位:件

 

2020年河南省12315消费维权 数据分析报告

需要指出,疫情发生后,12315热线接收诉求量于1月26日开始大幅增长,环比增长率达89.65%。1月27日单日接收诉求量达到峰值5710件1月28日接收诉求量也超过5000件,随后逐渐回落,至2月3日后趋于稳定,单日接收诉求量降至3000件以内。数据显示,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12315行政执法体系成为纾解群众消费“痛点”“堵点”的重要通道,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快速响应、雷霆出击、重拳治乱,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迅速稳定市场秩序,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撑,做出了积极贡献。

图表5:疫情爆发初期12315热线每日诉求接收情况(124-213)

                                                                                                         单位:件

2020年河南省12315消费维权 数据分析报告

 

    (三)诉求区域分布情况

从各省辖市接收诉求总量来看,郑州市接收量为41.30万件,占全省诉求接收总量的29.27%,居全省首位。其次为洛阳、商丘、南阳和新乡市,接收量分别为16.31万件(占比11.56%)、10.02万件(占比7.10%)、8.55万件(占比6.06%)、7.27万(占比5.16%),共占全省诉求接收总量的29.88%。诉求量的区域分布排序与市场主体区域分布排序基本对应。

 

图表62020年各省辖市12315消费者诉求接收情况表

单位:件

省辖市

投诉

举报

咨询

总量

全省占比

郑州

81803

73035

258170

413008

29.27%

洛阳

34738

11571

116821

163130

11.56%

商丘

20550

10686

68990

100226

7.10%

南阳

9600

25326

50588

85514

6.06%

新乡

19074

10788

42875

72737

5.16%

信阳

9133

3927

49794

62854

4.45%

安阳

7650

4073

47903

59626

4.23%

驻马店

7178

3890

45997

57065

4.04%

周口

9286

8026

35356

52668

3.73%

焦作

8355

4504

36355

49214

3.49%

濮阳

7220

3893

37440

48553

3.44%

开封

10709

4630

32195

47534

3.37%

漯河

10049

15962

21158

47169

3.34%

平顶山

8221

3957

34011

46189

3.27%

许昌

5105

4951

31130

41186

2.92%

三门峡

6360

1575

20849

28784

2.04%

鹤壁

4250

3540

17911

25701

1.82%

济源

3804

1067

4954

9825

0.70%

三、投诉数据分析

2020年全省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投诉26.31万件,占诉求总量的18.54%。其中,商品消费类投诉163415件,占投诉总量的62.11%;服务消费类投诉共计99683件,占投诉总量的37.89%。共办结25.56万件,办结率97.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亿元。

图表72020年全省12315消费者投诉接收情况表

单位:件

2020年河南省12315消费维权 数据分析报告

(一)投诉问题类别

从投诉类别来看,主要集中在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其中质量类51787件,合同类50893件,售后类33652件,分别占比19.68%、19.34%、12.79%,共计占投诉总量的51.81%。

 

图表8投诉问题情况

单位:件

序号

投诉问题类别

接收量(件)

受理量(件)

投诉占比(%)

1

质量

51787

37453

19.68%

2

合同

50893

37609

19.34%

3

售后服务

33652

24255

12.79%

4

食品安全

22895

17298

8.70%

5

价格投诉

14258

10066

5.42%

6

广告

11353

6996

4.32%

7

不正当竞争

4696

3175

1.78%

8

安全

3735

2387

1.42%

9

人身权利

3283

1589

1.25%

10

计量

2221

1569

0.84%

11

商标

1312

817

0.50%

12

标准化

683

356

0.26%

13

检验检测

419

248

0.16%

14

认证

347

176

0.13%

15

地理标志

49

25

0.02%

16

专利

37

23

0.01%

17

其他

61478

44472

23.37%

(二)商品类投诉热点

商品消费类投诉共计163415件,占投诉总量的62.11%。位于商品消费类投诉前列的主要是:一般食品41764件,占比15.87%;交通工具类15880件,占比6.04%;服装鞋帽类13162件,占比5.00%;家居用品类9639件,占比3.66%。

 

图表9:商品类投诉排名前十情况

单位:件

序号

商品类别

接收量

受理量

调解

成功量

投诉量排名前三的末级类别

1

一般食品

41764

30277

11330

肉及肉制品、烘焙食品、米面制品

2

交通工具

15880

12440

6524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及其零部件

3

服装、鞋帽

13162

10584

6578

鞋、外衣、裤子

4

家居用品

9639

7360

3976

家居、日杂用品、厨房用品

5

家用电器

7459

5801

3665

空调产品、家用小电器产品、冰箱类产品

6

烟、酒和饮料

7297

5141

2064

非酒精饮料、酒精饮料、茶

7

通讯产品

6146

4140

2318

移动电话及配件、固定电话、对讲机

8

医疗器械

4372

2807

1180

医用口罩、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

9

装修建材

4168

3202

1855

门窗、地面材料、卫生器具

10

房屋

3985

1278

371

商品房、商铺、经济适用房

四、举报数据分析

2020年全省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举报19.54万件,占诉求总量的13.78%立案3.01万件,罚没金额1037.96万元其中,商品消费类举报17.51万件,占举报量的89.62%,服务消费类举报共计2.03万件,占举报总量的10.38%举报的问题主要涉嫌广告违法、价格违法和食品问题等方面。

图表102020年全省12315举报接收情况

单位:件

2020年河南省12315消费维权 数据分析报告


 

图表11:举报问题排名前五情况

单位:件

序号

类别

数量

占比

1

广告违法行为

130238

66.65%

2

价格违法行为

10536

5.39%

3

食品问题

9449

4.84%

4

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8932

4.57%

5

不正当竞争行为

8754

4.48%

五、咨询数据分析

2020年全省12315工作机构共接各类咨询96.02万件,占诉求总量的67.68%。从咨询内容看,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方面122691件,占比12.78%;非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方面419224件,占比43.66%;消费维权知识方面418281件,占比43.56%。因互联网渠道目前暂无法提供实时解答消费者咨询的服务,12315热线渠道人工实时解答仍是消费者咨询的主要途径。

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咨询问题主要集中在投诉举报处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网络交易监管、产品(商品)质量监管、服务消费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价格监督、食品监管等方面。

图表122020年全省12315咨询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项 目

数量(件)

一、市场监管部门职责

122691

1.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15843

2.信用监管

317

3.反垄断

16

4.价格监督

4706

5.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117

6.直销监管

138

7.网络交易监管

15304

8.商品交易市场监管

3894

9.服务消费监管

7300

10.合同行政监管

548

11.广告监管

307

12.产品(商品)质量

6864

13.食品监管

2634

14.特种设备

119

15.计量

297

16.标准

30

17.认证监管

78

18.认可检测

87

19.药品

446

20.化妆品

79

21.医疗器械

206

22.知识产权

171

23.投诉举报处理

28909

24.其他市场监管系统问题

34281

二、非市场监管部门职责

419224

三、消费维权知识

418281

合  计

96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