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书

时间:2021-03-15 19:44 来源:

广大实体店经营者:

为进一步拓展实体店发展空间,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增强消费信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河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鼓励线下实体店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在此,向全省广大实体店经营者提出如下倡议:

一、自愿承诺。秉承“经营者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实体店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按照《指引》规范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自愿公开承诺实行无理由退货。

二、履行承诺。坚持诚信经营理念,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无理由退货承诺落实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退货承诺。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拖延、不推诿,及时办理退货,及时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三、主动公示。自愿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志标示,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制度。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说明本店实行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货程序等内容。

四、接受监督。经营者依照承诺内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线下实体店履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是彰显企业实力、提升企业信誉、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睿智之举,是厚植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潜力的共赢之措。希望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响应倡议,主动承诺、积极践诺,为营造高质量消费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