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4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
索引号:10370-01-2021-00038
主题分类:公告通知
文   号:2021年第18号(通告)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1-02-23 16:02:32.0
发布日期:2021-02-24 16:02:32.0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1年第18号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蜂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17大类食品232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84批次,不合格样品4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伊川县今生缘购物广场超市销售的标称新乡市瑞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酱烧蛋糕(岩烧芝士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28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武陟县福美多多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长垣天意香油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磨香油(半精炼),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18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3.郑州市郑东新区华韵百货商行销售的来自郑东新区东海批发市场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4.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泌阳县王店镇爱家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鸡蛋,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8.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郑州大旺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万邦物流园区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6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平顶山湛河区三锅演义火锅城使用的1批次月牙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8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平顶山湛河区三锅演义火锅城使用的1批次水杯、1批次勺子,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郑州鲜之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7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9.新乡市富邦置业有限公司长垣联华城市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来自辉县市城南农贸市场艳虎副食批发部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7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泌阳县付伸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小白菜,啶虫脒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1.滑县新区圣君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鱼皮花生、1批次日式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0.83g/100g、0.93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2.渑池县笃忠供销社百货门市部销售的标称洛阳朱八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调和小磨香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55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13.郑州高新区晓峰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5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4.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郑州玉凤路凤凰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茂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酱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6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5.郑州市河南佰家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城果蔬区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9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6.汤阴新合作联购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茂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生煎面包(芝士乳酪味)、1批次生煎面包(经典原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分别为1.2、1.3,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7.汤阴新合作联购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茂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岩烧乳酪酱烤面包(原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8.鹿邑县一家福精品生鲜超市四店销售的来自鹿邑农贸批发市场的1批次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2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9.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喜德隆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51.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平顶山市湛河区晓燕齐祺渔火锅店使用的1批次鱼骨盘、1批次小勺、1批次汤勺、1批次料碗,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1.平顶山市湛河区晓燕齐祺渔火锅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0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2.孟津县羲羲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猪五花肉(生)、1批次猪后腿肉(生),土霉素检出值分别为2.69×103μg/kg、1.13×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3.新乡县七里营镇金伟新天地超市销售的来自新乡市朱召市场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5.0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4.滑县新区圣君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叶下桃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糯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8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5.镇平县优鲜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洛阳市发群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黑芝麻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2.94×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6.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栾川分公司销售的来自青州东方圣沣食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鸭产品(鸭胗),氯霉素检出值为0.2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7.信阳市百家来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明港军民路分店销售的1批次豇豆,氟虫腈检出值为0.03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8.洛阳市洛龙区刘学涛小吃店销售的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2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9.浚县世纪华联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眉山雅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谷物(水果坚果燕麦),霉菌检出值为70CFU/g、180CFU/g、95CFU/g、120CFU/g、11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0.汝阳县刘店镇宜家购物广场销售的来自伊川县伊丰食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精品五花肉,甲氧苄啶检出值435.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1.新蔡县蔡州商城(张广芝)销售的1批次鲜鸡蛋,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1.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金刚烷胺检出值为32.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2.郑州市郑东新区家禾生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多菌灵检出值为5.5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3.许昌玖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襄城县金更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麻花,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7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检验机构为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34.郑州市管城区瑞霖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太康县飞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油炸花生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5.濮阳百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0CFU/mL、11CFU/mL、<1CFU/mL、<1CFU/mL、1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2CFU/250mL、25CFU/250mL、31CFU/250mL、22CFU/250mL、27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三门峡、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滑县、长垣、鹿邑、新蔡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