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期)
索引号:10370-01-2021-00001
主题分类:公告通知
文   号:2021年第1号(通告)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1-01-04 17:30:37.0
发布日期:2021-01-04 17:30:37.0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1年第1号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7大类食品116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37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巩义市星月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皇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香高钙黑芝麻糊,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8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3g/100g;霉菌检出值为1600CFU/g、1700CFU/g、1000CFU/g、1100CFU/g、11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商丘市鼎元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CFU/250mL、8CFU/250mL、3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漯河市召陵区广帅盛源粮油商行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1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4.新郑市俊离蔬菜批发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5.信阳亚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潢川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鸡蛋,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44.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6.郸城县亿百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铭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蘑菇蛋糕,霉菌检出值为16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50CFU/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7.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秦老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奇亚籽水果藕粉羹,霉菌检出值为130CFU/g、110CFU/g、75CFU/g、130CFU/g、11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罗山县鑫盛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欣灵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CFU/250mL、9CFU/250mL、7CFU/250mL、6CFU/250mL、4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9.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睢县中央大街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鲜活黑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2.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0.鹤壁市汤河街庆新熟肉店销售的标称邢台骅之润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猪前腿,恩诺沙星检出值为64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1.28×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11.周口市上尊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茶道上尊优质深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CFU/250mL、3CFU/250mL、5CFU/250mL、4CFU/250mL、3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2.正阳县皮店乡万家利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泽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农庄一族魔鬼辣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9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3.郑州市惠济区吕家牛羊肉店销售的标称穆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羊肉,克伦特罗检出值为28.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14.许昌市胖东来超市有限公司魏源广场销售的1批次鲈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96.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5.平顶山黄记煌甲子餐厅(有限合伙)使用的1批次汤勺、1批次小圆盘、1批次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分别为0.033mg/100cm2、0.025mg/100cm2、0.03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6.郑州市金水区要丽鸡蛋店销售的1批次农三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39.9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7.郑州中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冻小黄花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8.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8.新蔡县悦享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活生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9.商丘市睢阳区万和盛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香远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劲蒸麻花(椒盐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6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0.鹿邑县百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焦作市怀丰武陟油茶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武陟油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5.0MPN/g、9.3MPN/g、2.3MPN/g、<0.3MPN/g、2.3MPN/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5MPN/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0.3MPN/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1.郑州市金水区碧海海鲜水产店销售的1批次活黑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5.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2.鹤壁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鹤壁市雨泽商贸有限公司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6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3.周口市川汇区新怡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刘师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刘师傅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0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4.方城县裕客隆百货副食有限责任公司时代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宿迁和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酒鬼腿,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60000CFU/g、56000CFU/g、560000CFU/g、260000CFU/g、<1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平顶山、鹤壁、焦作、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巩义、鹿邑、新蔡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1年1月4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