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四大“咽喉”环节强监管
河南省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见成效

时间:2020-08-28 10:08 来源:中国质量报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中,从4个“咽喉”环节入手,加强监管,掐断一切非法生产、经营和销售渠道。8月27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自明告诉记者,该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战果。
    今年7月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水产制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和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在生产环节,对所有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将水产制品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信息录入到“河南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网上平台;检查生产加工水产品的原料来源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
    在销售环节,实施网格化监管,通过增加巡查频次、提高检查密度、完善巡查内容,推动了监管效能的明显提升。重点检查水产品销售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证明;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餐饮环节,重点检查餐饮单位和长江流域及其周边农家乐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是否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是否存在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在网络交易环节,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督促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治理规则,将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限售商品服务名录,指导平台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对相关违法行为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情况,严查违法违规信息并依法依规处理。
    在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的同时,该局还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层层落实监管职责。明确规定,省级层面由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牵头负责,协调督促各地和省局相关处室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分别按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市县整治活动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比照省局模式进行,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南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526人次,检查水产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98家次,检查农贸市场345个次、商场超市10479个次、餐饮单位24716个次、电商平台548个次,对57家餐饮店发出了整改店铺招牌的通知。

(记者 孙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