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类食品消费警示

时间:2020-06-13 18:41 来源:

  随着我省逐渐进入高温天气,海鲜类食品消费需求加大,特别是不少群众钟爱三文鱼等生食海产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为有效预防食用海鲜带来的风险隐患,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特发布海鲜类食品消费警示。

  一、海鲜类食品虽然营养丰富,味道鲜美,但生冷海鲜中都含有寄生虫和细菌,特别是副溶血性弧菌,耐热性比较强,需高温加热或者用醋酸等处理才能将其杀灭。所以消费者在食用海鲜时,一定要对海鲜进行高温加热,不要生食,如果处理不当或者吃法不当,均会引起食物中毒。

  二、外出就餐时,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要到人员聚集的地方去,不参加群体性聚餐,不点食生食海产品。

  三、市场购买海鲜或在外用餐食用海鲜时,要注意辨别海鲜的新鲜度。首先,要察看海鲜是否存在明显的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情况。其次,可通过观察海鲜色泽是否正常,通过按压观察海鲜是否有弹性进一步判断食材是否新鲜等。

  四、消费者食用海鲜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如是在外就餐引起,同时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并保存相关证据,以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