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消费警示

时间:2020-04-27 08:50 来源: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随着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消费和出行需求大幅增长,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热点问题,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警示一汽车消费谨防“入坑

  目前,汽车消费中存在低价背后有陷阱、银行按揭变融资租赁、强制收取服务费用、强制搭售保险装饰等几大坑,消费者容易被商家夸大式宣传所迷惑,往往防不胜防。消费者购车时切记以下几点:一是切勿听信商家的虚假宣传。对绝对化广告宣传不可轻信,在分期付款买车、网上购车时,要仔细阅读商家的购车规则和有关协议条款内容,并妥善保留相关凭证,别被“免息”“0首付”等宣传所忽悠。购车时尽量选择品牌、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对“以租代购”等购车方式要慎重选择。二是慎重签订各式销售合同。了解订金与定金的区别,以免落入捆绑式消费陷阱,一旦发现有悖法律规定的条款,及时提出修改和异议。购车前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配置、颜色)、购车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付款方式、质量和维修方式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可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并将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在购车合同中予以明确。三是提车时做好查验工作。要查验随车交付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一致性证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货物进口证明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特别是平行进口汽车的关单、随车检验单、车辆一致性证明书和进口车辆电子信息表等更应该认真查验。还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四是遇到侵权行为及时投诉举报。消费者要注意留取证据,依法维权,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警示二 旅游出行安全为上

  随着各地旅游景区逐步开放及刺激旅游出行政策的密集出台,五一假期有望迎来旅游出行的高峰。消费者旅游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做足准备。出行前要备好应急物品,密切关注天气信息,规划好线路,安排好交通食宿,要特别注意景区是否需提前预约、是否对人员限流等,避免进不了门,扫兴而归。旅游过程中,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处,一定要全程佩戴好口罩,配合景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人身安全伤害的发生,可以选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在乘坐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时,要仔细阅读“乘坐须知”,熟悉安全注意事项,注意查看检验合格标志,无合格标志或超期的不要乘坐。在购物环节中,要提高警惕,防范购物风险,拒绝强制消费行为。同时还应爱护公共设施,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和安全警示规定,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警示三 消费购物科学理性

  五一假期前后,商家为扩大销售额往往会进行大力促销宣传,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科学理性:一是按需购买产品,确保对折扣商品掌握更多更全面的信息,不因打折优惠而随意下单,购买了不需要的商品,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二是读懂、看清商家打折、买赠等促销活动的规则,重点关注促销商品的原价、促销时段及商家的价格承诺是否完全执行,防范虚假折扣、虚假满减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购买商品后,注意核对购物小票或结账单上的付款金额与商品标价是否一致,避免结算价格高于标价造成损失。三是留存好购物凭证。购物单据是解决消费争议的重要证据,消费者要留存好购物小票、结账单和发票等购物单据。四是出现消费纠纷要主动维权。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协商。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商家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