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省知识产权局

时间:2020-03-03 17:41 来源: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全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制定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和实施专利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及冒充专利行为。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工作。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统筹协调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四)拟定全省专利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和奖励工作。指导和规范专利技术市场,组织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重大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

(五)负责拟定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承担全省专利代理、咨询、信息等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工作,制定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建设全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六)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开展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初步审查、专利费用的收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电子申请注册及审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