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时间:2020-01-15 09:20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为保障全省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防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健康、祥和、欢乐、平安的节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如下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1.家庭聚餐时,要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材,注意观察食材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现象。不要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购买需冷藏或冷冻保存的食材后,应及时放入冰箱,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不同的食材在保存时应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隔夜、隔餐的熟食、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再次食用前务必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提倡“现买、现做、现吃”。

  2.外出就餐尤其是订购“年夜饭”等家庭宴席或者到旅游景区、农村庙会等地区就餐时,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A(优秀)或B(良好)级“笑脸”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慎重选择冷荤凉菜、生食海产品、四季豆、野生菌、河豚鱼等高风险食品,用餐时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味道是否异常,不吃感官异常的食物。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

  3.通过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公示的证照信息、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标识齐全、清晰,且距离相对较近、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收到食物后请注意查看餐食包装或封签有无破损,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食一致;当面查验餐食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一旦发现餐食变质或受到污染,应当拒收;确认无误后要及时就餐,避免长时间存放。尽量不要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预拌色拉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4.就餐应注意饮食有度、荤素均衡,切忌暴饮、暴食。尤其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5.消费者如发现餐饮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就医,注意保留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