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问题,强化运用,提升归集水平

时间:2020-01-13 16:33 来源: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40号)和《平顶山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通知(平企信用归集〔2019〕1号)等文件要求,2019年以来,平顶山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的同时,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以及各牵头单位共同努力下,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审计组提出的“涉企信息归集部门覆盖、内容归集不完整”、“市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运用整体水平偏低。涉企信息归集还存在个别单位重视度不够”等问题,市信用归集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进一步细化“成员单位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工作责任书”内容,强化成员单位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归集数量少、存在问题多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二是明确标准,确保实效。明确各单位整改目标,按照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能,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按照“谁监管,谁主管、谁录入”的原则,强化对企业重点内容的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平顶山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尽快将本单位、本部门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抽查检查、小微企业扶持、联合惩戒、部门公告、荣誉、失信被执行人、简易注销异议、行政确认、行政仲裁、司法、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征收”等信息归集在企业名下,做到应归尽归,特别是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实施的抽查检查、行政许可以及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形成的各类信息等必须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惩戒”。